沒讀《圍城》的時候,我覺得單是這個名字都和我有代溝;
讀了《圍城》之後,才發現這座城就在我的目光可及之處。
欲薦一本書,首先說說我是一個什麼樣的讀者:
我讀一本書的原因就是:有趣但不能遠離生活;言情但不能矯情。
另外,我對邏輯的要求高的接近苛刻,我始終堅信一點: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因此一見鍾情之類過於單薄的情感我都覺得很沒有意思,我喜歡厚重一點的感情故事。相對於文字優美,我更喜歡言辭犀利有趣的,在這一點上我更接近一個俗人,我覺得:
以世俗的眼光才能看清事情的本質~
再者,我喜歡通俗易懂,通情達意的小說,不喜歡指桑罵槐,諷刺社會之類的文學。因為根據我的經驗,往往怨聲最響的,最不知滿足的恰恰是那些混得還不錯的人。
所以,我推薦《圍城》的原因,當然是它正符合我的品味。錢鍾書這個生活在上世紀末的文壇泰斗以通俗又不失深度的筆觸正中他去世20年後的我的所思所想,毫無年代感。驚喜之情不亞於發現年幼的盧梭儼然幼時的我~
再說《圍城》:
雖然我沒進過城,但也聽過城裡的故事,也見過站在城牆上喊救命的人。
在我看來,《圍城》最精妙之處在於對人物的心理與形象的準確表述,讀起來彷彿這個人就在眼前,甚至能簡單勾勒出他的輪廓。
生活中絕大部分剛出社會的人都跟方鴻漸一樣,空有三寸不爛之舌,有良知但沒什麼本事。耍點小聰明逞一時口舌之快,不討人喜歡。原本看他那個不靠譜的樣子恨得起勁兒,轉眼又見他善良誠懇的舉動,真是讓人又愛又恨。
作者筆下的方鴻漸會讓人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好像當年的自己也做過類似的事。不僅被記錄的真真切切,甚至連心裡活動都被赫然寫在紙上。在錢鍾書先生的文字中我不斷反思著自己。
比如,貓小的時候,和朋友吵架,明明心裡很想和好,卻礙於面子死不低頭,怨天怨地怨社會。就像方鴻漸和唐小姐那樣,導致的結果就是我們很多年都沒有說過話。
雖然還是他主動找我的,但是重新開始聊天的時候我們才發現,其實早已沒有共同語言了。
如果小的時候我也有狒狒當年的那種智慧,吵架了第二天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說不定貓早就不是一隻野貓了,呵呵~
再說方鴻漸的愛情,他遇到了傾慕自己的蘇小姐,互有好感的唐小姐,最終娶了沒什麼感覺只是不討厭的孫柔嘉。
像極了我們中的大多數,對待喜歡自己,但自己不喜歡的人,既不想要,又捨不得放棄,傷害的時候還毫不留情面。
對待自己喜歡的人,明明很珍惜,越珍惜越敏感越不善於原諒與和解,最後相忘於江湖。
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反而稀裡糊塗地草草了事。原本都要下決心好好經營卻因為互相沒有默契,不懂得包容而事與願違。
我們的初心都是好的,但成事的重點更在於情商。
人生真的是不怎麼浪漫~幾年前還在朋友圈撒狗糧的人,不知什麼時候就消聲滅跡了~
有些人是日久生情,但更多人是日久薄情。
我喜歡《圍城》是因為這座不大的城池裡似乎包含了形形色色的人生,總能勾起一些或遺憾,或慶幸的過往。
如果當年故事中的是今天經過千錘百煉後的自己,是不是會讓結局更完美一點?
可是如果不是當年的錯誤留下了不可逆轉的遺憾,又怎麼會有今天感悟頗深的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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