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教你—如何買重疾險

一文教你—如何買重疾險


重疾險在我國保險市場的地位最高,其重要性就不用我多贅述了,隨著市場的激烈競爭,層出不窮的重疾險產品也讓人眼花繚亂;有多少朋友在買重疾險時,最擔心買錯、買貴、賠付條件有坑....估計在心裡舉手的朋友不少吧?

有這樣想法的人恭喜你已經掌握了買保險:‘重產品責任、條款、後選公司’的核心法則!既然有擔心,在投保之前小編今天帶你搞清楚弄明白......

先看下重疾險的定義和功能:

一文教你—如何買重疾險


90年代買過重疾的人應該知道,最早期有的產品就保6種疾病,後來逐漸擴張到10種20多種30多種.....現在的重疾險產品病種起步50~100種以上,加上輕症病種,都翻150多種了,光看這些病種的名字就頭疼,怎麼弄清楚?

話說,真要一個病種一個病種的摳明白,也確實沒那必要。買個保險嘛,難道還得變成醫學專家不成。但一個好的重疾險產品是有標準的,咱重點對照自己關注的幾項重大責任來挑選就沒什麼問題。

目前市場上一個相對完美的重疾險都有如下幾個重要責任,瞭解這幾點就不復雜了

1、重疾病種

2、重疾單次、多次賠付、分組、不分組?

3、輕症保障

4、中症保障

5、特定疾病額外賠、癌症多次賠

6、身故全殘責任

一、重大疾病險的病種


提到重疾險的病種,我們先了解下行業統一規範的25種重大疾病。都在說25種重大疾病,到底是什麼?

2007年4月,由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學會共同制定的,針對成人重疾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正式啟用,開啟了25種重大疾病規範統一條款的時代。

這25種疾病到底是哪些呢:

一文教你—如何買重疾險


據這些年理賠資料,僅第一項重大疾病惡性腫瘤,佔據了實際重疾理賠的70%以上,而前6種高發病種,幾乎佔據了實際重疾理賠的90%以上,25種病種則佔據了重疾理賠95%以上。

所以,一款重疾險,如果包含了這25種重疾險,那麼基本上95%以上的重大疾病都囊括進去了。

重點說說排在第一位的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有些人第一次看到重疾險的病種,都會很疑惑:為什麼我們常見的肺癌啊、胃癌啊、乳腺癌、白血病等等,都沒看見?其實我們口中的各類癌症,包括白血病,統一叫惡性腫瘤。也就是百種疾病中的第一種。

按照規範的要求,重疾險必須包含最高發的前6種重疾病種,否則不能稱為重大疾病險。

截止到2019年底我國壽險公司經銀保監會審批合法營業有91家,現實的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各公司推出的重疾險病種不斷增加:50種、60種病種算少的,短短2年時間就發展到100多種(足夠用)。

話說有國家統一規範的25種重疾病種做打底就基本踏實,如果同一責任同一價格那就多多益善了.....

二、重疾賠多次?分組不分組?


為什麼我要強調重疾的多次賠付呢?不是必須只是幾點提示哦!

1、市場需求;身邊得2次重疾的人並不少見。

2、醫療水平提高;我們發現很多客戶得重疾賠付後仍然健康活著,但他(她)已經失去購買保險的資格了。

3、單次賠付的產品和多次賠付的產品價格無差異;既然一樣或更便宜那為什麼不選多次賠呢!

對於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就會自然涉及到病種分組和不分組了,不分組就省事好理解;但更多產品是分組的,面對分3組、4組、5組、6組,客戶就暈了....

來來來,先說複雜的,小編帶你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

1.同一家保險公司推出的2款重疾,分組的一定比不分組的要貴;照自己的預算選。

2.不同公司不同分組產品;選分組細的,最好是癌症單獨分組。

3.重點關注分組是否合理,儘量選擇前5種病種分在不同組內的產品。(見上文保監25種重疾表)

4.不同公司產品:分組和不分組的價格相等的條件下,果斷選不分組。

再舉個栗子:

一文教你—如何買重疾險


以上是某些公司的重疾分組情況;

100種疾病分5組,前6種高發疾病分別分佈在前3組裡,尤其是把癌症、重大器官移植、終末期腎病分在同一組,大大降低了保險公司多次賠付的概率。

三、輕症保障


雖然有了規範的25種重疾病種的條款定義,但是重大疾病種的賠付條件給人們的感覺還是有點高;這一點其實從重疾險的定義我們就可以得到理解。

好在自有了輕症保障以來,重疾險就甩掉了“保死不保生”的怨懟。

輕症保障這麼重要,需要注意什麼?

1.重要前提:同樣價格選種類多、不分組;

2.賠付次數:(2~7次),2~3次就夠用;

3.首次賠付比例:(20%~30%~45%)不等,選高不選低,(輕症老年的理賠機率很高)。

4.輕症豁免記得是首次;之前有公司產品居然是得5次後才豁免保費,實在太坑了;

目前輕症病種尚沒有行業規範,由各家保險公司參照重疾病種自行設定和定義。

我們在做重疾險產品測評時,會檢視該款產品是否包含四大重疾對應的四大輕症:極早期的惡性腫瘤、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和輕微腦中風。

譬如:輕微腦中風這種疾病,各公司理賠條件就有差異,A公司的理賠條款就沒有180天之後某種程度後遺症的要求;反之,眾多公司條款在這一病種的理賠上就需要某些特定的後遺症要求:

由此看來,如果價格和其他責任差異不大那咱們一定選A公司,反之、也沒必要付個高保費的代價去買這一個小條款的不同,還是要綜合其它各項責任做取捨。

四、中症責任


中症概念是2018年底才推出的新責任,隨後不少公司陸續跟上;中症的設置,意味著重疾險向“精準賠付”又邁進了一步。

其實、中症的設置針對某些輕症病種很豐富的公司產品而言,中症給客戶帶來的實質利益並不是保障責任和保障範圍的擴展,而是針對性的提高了一部分本屬於輕症病種的賠付比例,說白了就是針對某些疾病賠的更高。

咱舉個栗子,以100萬重疾保額為例:

A公司的輕症60種;賠付比例是20%;萬一得輕症賠額外付20萬。

B公司的輕症40種+中症20種同樣=60種;萬一得輕症額外賠45%即45萬、得中症的話額外賠付是60%即60萬。

目前一般的中症賠付比例都設定在50%,最高是60%;中症種類普遍在20~30種之間。

以上的對比說明就明白了吧?自己看著選哈~

五、特定疾病額外賠付、癌症多次賠付


先說特定重疾這項責任,更適合有家族遺傳基因而擔憂的客戶;比如:防癌險大家都不陌生,應該很多客戶都單獨買過防癌險,因為自己的家族成員裡有過癌症病史的,還有的客戶是家族裡有高血壓、心梗等類的心腦血管疾病史的;所以、他(她)們在考慮重疾險的時候就有很明確對癌症和心腦血管方面疾病保障的側重需求。

當然、這些疾病本身都是在原有重疾裡覆蓋的;如有特別需求的客戶我們會推薦針對這類疾病額外提高賠付額度的,幫助他(她)們把錢花在重點擔心的風險點上。

舉慄說明,以50萬重疾保額為例:

客戶買了A公司的重疾險50萬;第5年不幸罹患癌症賠50萬。

同時客戶還買了B公司的重疾險50萬;因為B公司的產品有針對幾種高發癌症多賠50%的責任,因此、客戶獲賠50萬加25萬共75萬。

市場有不少針對男、女高發癌症提高賠付比例的產品、也有針對心腦血管方面疾病加強保障的產品;但還是遵循選擇同等保費或保費差價非常小的產品為前提。如果A公司和B公司產品價格差異較大就失去選擇B產品的價值了。

高發重疾還有一個共同特點:

1.花費高、社保報銷比例低;

3.容易復發、轉移;

因此、癌症或心梗的持續治療和多次賠付又顯得比較重要了;很多公司的重疾產品也在陸續增加這項責任,具體條款差異還是蠻大的,同樣需要劃重點:

1.復發時間的不同;3年、5年,選間隔時間短的。

2.條款解讀:注意復發和新發的限制;持續和新發的限制。

一文教你—如何買重疾險


以上是某些公司針對癌症多次賠付的條款,一個好的條款一定是沒有這些附加要求限制;

建議選擇間隔期3年、含持續、復發、新發責任的產品為佳。

六、身故全殘責任


身故全殘責任也簡稱壽險;這項責任算是傳統重疾責任裡的一項重要責任!在好幾類保險產品中一般身故和全殘就像孿生胎一樣捆綁在一起。

我們在早期重疾險合同裡常見到一個專業名詞叫“XX重大疾病兩全保險”大白話就是專保重大疾病和死亡的保險;字面理解2項責任都保,但實際只能賠到一項責任,即重大疾病和死亡哪個先發生就先賠各項,賠完合同結束。

也正是基於瞭解了這一點,很多理性客戶就有了新的想法;把重疾和壽險分開買:買個單純保重疾的,額外再買個壽險做組合。這樣一來就完美解決了賠完重疾還有壽險兜底的雙重保障!

至於說如何做組合就需要結合你的預算以及家庭整理規劃方案來設計了。

是客戶的不同需求推動了保險市場發展,各類產品也隨之琳琅滿目迭新換代;單純的重疾責任產品就比過去豐富了很多。

我們給這類不帶壽險責任的重疾險分別定義為消費型重疾險和返本型重疾險;帶壽險責任的重疾險定義為儲蓄型重疾險。

在重疾險豐富到眼暈的時代,每天都接到不同客戶的諮詢,上來都讓我直接推薦個好產品。

在此真心很感謝大家的信任!

因為專業所以為難吶,手握百寶錦囊的我真心不知道哪款最好.....各家產品對保險公司、對代理人而言都是最好,但對於我們保險經紀人來說只有滿足了您需求的產品才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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