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五條禁令”規範教師職業行為

湖南日報3月17日訊3月17日,永州市教育局發佈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引導教師自覺規範職業行為的“五條禁令”,明確要求全市中小學在職教師,嚴禁違規組織有償補課、嚴禁違規徵訂教輔材料、嚴禁剋扣擠佔學生伙食、嚴禁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嚴禁歧視體罰侮辱學生。

據瞭解,今年該市教育系統開展師德師風建設提升年活動,制定出臺了師德師風建設提升年活動方案,“五條禁令”是其中極其重要的內容。

“五條禁令”頒佈後,永州市教育局將開展專項整治,把違反教師從教行為涉及“五條禁令”方面的問題,作為師德師風整治重點,與侵害群眾利益方面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抓,加大對師德師風案件的懲治力度。凡違反從教行為“五條禁令”的教師,有關部門將一律根據《湖南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試行)》及時對其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還將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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