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禁毒徵文選登《“狼”愛上“羊”》

“狼”愛上“羊”

現今社會,我成了家喻戶曉的“風雲人物”。你知道我是誰嗎?聽聽我的介紹吧!


不知什麼時候起,許多人都開始嘗試接近我,甚至“愛”上我,讓我成為他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菸嘴”。


我是由那美麗的罌粟花通過“整形”而成。起初,我的“主人”(販毒的人)認為這樣的我不太能引人注目,於是他們花血本為我進行裝扮,什麼麻黃素、溴代苯丙酮、羥亞胺等往我身上裝扮,讓我變得所謂具有“吸引力”,使“狼”們一旦靠近我,便被我“迷住”。


那些饞“狼”為了追求我帶給他們的“享受”,鋌而走險幹起偷竊、搶劫、殺人……等危害社會的事情,我因此成為公眾“議論”的話題。今天也不例外。


一位年輕的狼小夥結交了一位朋友,兩人關係甚好,相互信賴。一天,這位朋友把我用精緻的禮品盒送給這位狼小夥。在禮品盒裡我又被整形為精緻的小藥丸。“這小藥丸可神奇了!能讓我們精神抖擻、情緒高漲……”這位朋友向狼小夥隆重推薦我,我也因此成為狼小夥愛不釋手的“菸嘴”。為了我,狼小夥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傾家蕩產、精神崩潰。


說到這,我的真相應該顯露出來了。撕下“羊皮”你就看得出,我就是被人謀財又拿去害命的毒品。


生活中,不少“狼人”對我“情有獨鍾”,一碰上我就發生“化學反應”。俗話說“吸毒一口,誤入虎口”。明知我會給人們帶來禍害,但狼人們卻出於好奇心、有利可圖,導致上演一出出“悲劇”。


我真的很無奈,我的命運總是被不法分子左右,通過包裝迷惑那些善良無知的人們,我感到十分慚愧。


今天我要脫下我身上的“羊皮”,我不是那溫柔的、有什麼神奇功能的“羊”,而是渾身充滿毒素讓人精神崩潰、甚至傾家蕩產的惡魔——毒品。


我“活得好累”,希望狼人們醒醒吧!不要再“掩飾”我的真面目去謀財害命了。


生命誠可貴,遠離我就對!


作 者:李豔梅(中學生)

指導老師:張國洪

【來源:2016“五個一”活動福建百篇優秀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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