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為貴還是息事寧人?我們,為什麼不喜歡去法院打官司?

以和為貴還是息事寧人?我們,為什麼不喜歡去法院打官司?

據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度,我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再次攀升。以江蘇省為例,2019年江蘇法院累計受理案件數量已超過226萬件,同比增長4.3%。

以和為貴還是息事寧人?我們,為什麼不喜歡去法院打官司?

在第十三屆江蘇省人大代表會議上,江蘇省高院院長夏道虎做了省法院系統工作彙報。報告提及江蘇法院案件情況

但實際上,我國民眾對於到法院打官司的意願卻遠不如數據統計上的強烈。絕大多數的民眾,對於到法院打官司、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興趣並不大。

以江蘇省為例,全省人口高達8000萬以上,考慮到訴訟雙方均在江蘇省範圍內的可能性,可以大概推算出,幾乎是70或80個人中才有一個願意打官司。在經濟水平不高、法治意識薄弱的省份,這種比例還會更低。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到法院打官司並不受老百姓的追捧呢?


訴訟成本過高

到法院打官司是需要繳納訴訟費的。縱然有些法院已經降低了訴訟費的收費比例,但對於一些困難群眾來說,訴訟費依然是一項不可忽略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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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過程中,可能出現名目繁多的必要費用,諸如公告費、保全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等等。民眾難以接受

並且,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除了訴訟費,還極有可能需要再繳納保全費、公告費、鑑定評估費、拍賣費等各種費用。舉個例子,一個簡單的筆跡鑑定,鑑定費可能高達幾千元,這樣的成本對於老百姓而言,確實有些過高。

訴訟程序太慢

訴訟是對雙方均保持中立的。因此,被告享有和原告一致的訴訟權利。比如,答辯權利、舉證權利、異議權利等等。

也因此,法院的訴訟程序需要按部就班,不能隨意調整。一項民事案件,從立案、送達,到開庭、判決、執行,都嚴格遵循著既定步驟。原告方打贏了官司,可能也要花費一兩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民眾等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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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工作時間集中在工作日,而民眾在工作日又需要上班。抽不出時間專門打官司。法院的工作可以彈性就好了

另外,打官司還得在工作日。很多人不得不請假,專程去打官司。自己的時間花費了不說,能不能維權成功還不確定。故而,冒著被扣工資的風險請假打官司,很多人都極不情願。

老賴越來越多

官司贏了,本以為可以拿到錢了,對方忽然玩失蹤、當老賴。原告好不容易打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那就更不願意打官司了。

以和為貴還是息事寧人?我們,為什麼不喜歡去法院打官司?

法院對於老賴的執行措施越來越嚴格,限制也越來越多。但是依然有很多被執行人,選擇成為老賴,信用缺失嚴重

更何況,自己預先繳納的訴訟費、保全費之類的,還不一定要的回來。付出了錢,付出了時間,付出了精力,結果拿不到實質的回報,打官司的意願就只會越來越低。

律師費太貴

打官司,總要具備一點專業知識的。所以,很多人會去請律師。

但是,一來目前我國的律師收費並不低,絕大多數情況下遠高於訴訟費。老百姓連訴訟費都嫌棄貴,就更不願意付更多的律師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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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靠自己的智慧收取律師費,天經地義。但是,民眾對於律師的付出很多時候並不理解,願意付律師費的就少了

二來呢,我國的律師從業人數也越來越多。這其中,大部分律師都是認真負責、專業能力強的,但也有少部分律師,做事不認真、收費卻很高,對當事人沒有一點負責的態度,極大的影響了律師的整體形象。

不信任律師,也讓普通民眾沒辦法提起對訴訟的熱情。

傳統觀念的影響

中華文化五千年之久,儒家思想流淌在每一箇中國人的血脈裡。我們主張以和為貴,提倡寬以待人。遇到了糾紛,也不是第一時間訴諸公堂,而是自己私下解決,或者找族中長老、當地名望等調解。

以和為貴還是息事寧人?我們,為什麼不喜歡去法院打官司?

傳統觀念裡,萬事以和為貴。能夠私下裡解決的,就儘量不要去經公。這種和為貴的思想流傳了幾千年,至今尤盛

至今這樣的思想依然廣泛流行。無訟是民眾的一種期待,也是一種願望。因而,不熱衷於打官司也就有了思想和心理上的原因。

勝負的難以把控

打官司,當然都是希望可以獲勝的。但,能否獲勝一方面取決於事實上,即客觀證據上是否足夠且充分,另一方面取決於自己的道理即法律依據上是否充分。

以和為貴還是息事寧人?我們,為什麼不喜歡去法院打官司?

證據是官司勝負的決定因素。因此,很多當事人並不擅長,或並不知道收集證據。故而,打官司難以符合法律規定

很多受害人因為並非是“完美的受害人”,往往提供不出來證據,因而無法獲得法院的支持。也有很多民眾,不懂法律,說不清楚法律依據或者搞錯了法律關係,因而也錯失了法院的支持。

敗訴的影響也加劇了民眾對於打官司的忌憚心理。走法律途徑也因此被人為的疏遠了。


實際上,我國的法治建設在不斷地前進,法律體系也在不斷地完善。法院內部的收費制度也好,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也好,都在向著更為簡潔、更有效率的方向逐步改善。總體上,法院能夠公正客觀地實現案件的公平正義。

且相信法院、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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