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实行“园长制”提高农业园区建管水平

为进一步破解现代农业园区易建难管的通病,广元市朝天区出台《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建立农业园区“园长制”,由“园长”负责推进园区的管理和服务,农业园区建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明确职责。由联系园区所在乡镇的县级领导担任园长,把关农业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业主引进、经费整合、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农业园区发展重大问题,避免了原来的园区建设部门和乡镇由于管理事项不清、管理责任不明,造成相互推诿扯皮。

建立机制。园区建立联动、协调、考评机制。联动机制方面,园区建设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园长”开展工作,并提供政策指导咨询、技术支持和各项保障工作,避免园长孤掌难鸣,成为“光杆司令”。协调机制方面,“园长”可以不定期牵头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协调园区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讨论制定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到位。考评机制方面,园长不但要考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同时还要接受其他园区园长的类评类比,积极创先争优。同时,区委区政府还将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大数据管理平台,对“园长”牵头负责的园区效能进行跟踪和专业评估,及时分析、及时改进。

创新模式。

不断探索园区“县(区)建园、乡(镇)管园、村(民)议园”的园区治理改革新举措。充分尊重民意,开好村民“议园”三次会。在规划园区的时候召开第一次会议,园区区域内的每位村民都可以参与进来,对园区的规划选址、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建设过程不定时召开第二次会议,让园区内村民对工程建设质量,产业建设水平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在园区建好交付后运行一年后召开第三次会议,让村民对园区运行情况、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每位村民就会积极参与园区建设管理,像爱护家园一样爱护园区,共同守护园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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