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产效益”论英雄 我市将把企业分四类进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3月2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印发《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2021年6月前完成“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8项指标考核四类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杨启玉介绍,“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核心要义是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综合产出效益。我市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基于多方面需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供给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争当走在全省排头兵;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精致城市;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冲击新目标。

我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主体是区市(开发区),市级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评价范围为全市工业企业,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杨启玉介绍,评价工作分为两个层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税收增幅、销售收入增幅、研发经费投入增幅8项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其中,税收增幅、销售收入增幅、研发经费投入增幅3项是在省定5项指标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增设的。”杨启玉说,目的是通过3项指标的评价,研究分析我市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

意见要求,按照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个口径,依据综合评价得分,我市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原则上A类企业比例不超过20%,D类企业比例不低于5%。每一年度进行一次企业综合评价,并按评价得分调整上年度企业分类。

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分为四类

杨启玉介绍,“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好钢用在刀刃上。各区市(开发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对不同类别企业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用地、排污、产能利用、融资、财政扶持等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高产区域、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加大A、B两类企业正向激励和C、D两类企业反向倒逼力度。

具体来说,在制定、落实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政策准入规定时,优先保障A、B类企业用地需求,合理控制C、D类企业新增工业用地。严格执行和完善污染物指标量化管理制度等政策,对A、B类企业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给予支持,对C、D类企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对A、B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政策与综合评价结果挂钩联动机制,各级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向符合条件的A、B类企业倾斜。

数据采集是“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着评价的效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李崇煜介绍,数据采集按照企业填报、部门核实、企业确认的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各区市(开发区)根据采集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健全企业评价和分类结果的审核、公示、公布和纠错机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发展状况。

杨启玉介绍,我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大致分为3个阶段压茬推进。2020年6月前,荣成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其他区市初步建成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完成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评价,试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2020年12月前荣成市完成企业评价的全覆盖,其他区市将规下企业纳入评价范围。2021年6月前各区市完成“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较省里要求提前半年。

威海晚报记者 张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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