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法律之剑,构筑起国境卫生检疫的坚强“屏障”


亮出法律之剑,构筑起国境卫生检疫的坚强“屏障”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

《意见》列举了6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包括拒绝执行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卫生检疫措施,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以及出入境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海关卫生检疫或隐瞒疫情等。这些行为如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将依照刑法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经过举国上下戮力同心积极努力,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大为好转, 3月12日,国家卫健委宣布: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疫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然而,境外疫情形势却急转直下,传播速度及严峻程度远超大多数人之前的想象,确诊的数字每时每刻都在刷新,而在疫情防控上,世界各国的应对姿态和实际工作并不同步,这也给疫情防控带来了巨大不确定性,近期连续几日,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人数均高于国内确诊病例数字,这说明,境外疫情输入,已经成为当前疫情防控的最突出风险,防止境外疫情“倒灌”已刻不容缓。我们必须严阵以待、守好国门,严格落实防控举措,坚决捍卫既有战果。

为此,相关地区、部门严阵以待,严格落实预防境外疫情输入的举措,加强对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把好第一道“关口”,维护好边境检疫秩序。然而,总有一些人不遵守法律规定,不自觉申报相关个人信息,甚至隐瞒病史、接触史、旅行史,抗拒检疫。就比如,近期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一起瞒报疫情由境外入境的案例,美国归国人员黎某登机前已出现身体不适,她采取服用退烧药、瞒报不报个人健康状况和同行人员情况等行为逃避检疫。还有前几天被河南郑州群众刷屏谴责为“一人影响一座城”的海外旅行归国确诊人员郭某鹏,还有登机前使用药物降温退烧、不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的意大利返京人员廖某君等等,这些人这些行为都给已经十分严峻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压力,增加了负担和麻烦。他们的行为已经不是道德谴责的问题,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由此可见,“外防输入”固然需要检疫部门严格执法,守好国门,更需要入境者做好配合遵纪守法,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对于那些不守法,不听招呼,造成严重后果的人,不能黑不提白不提,必须要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行为人进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震慑效果,才能增强执法力度,真正能防得住。

从这个角度讲,这次《意见》的出台十分及时必要。为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亮出了法律之剑,构筑起国境卫生检疫的坚强“防线”,为遏制疫情通过口岸传播扩散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更重要的是,《意见》亮出了鲜明的司法态度: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是社会责任更是法律义务,既是对个人健康负责,更是对其他不特定人员健康负责。对任何无视检疫秩序和置他人合法权益而不顾的行为都绝不姑息,绝不纵容,必须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守住国门,防止外来疫情输入,避免让无数人的努力付之东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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