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潭政办发〔2019〕34号)已于2019年11月28日经湘潭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文件明确,我市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全面落实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公路管养工作格局。

通过推行“路长制”,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整体通行能力、安全保障能力、路域环境综合水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也将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参照市级“路长制”方案,于年底前推行辖区内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制”

附件:

附件: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推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潭政办发〔2019〕34号 ).pdf

市路长办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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