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永清關於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廊坊市委、市政府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村街(社區)管控措施


1、各村街、小區檢查點繼續保留,各村街、小區居住人員經體溫測量後,持“出入證”正常出入,不再登記信息。我縣居民、村民可憑身份證和出入證“雙證”在全縣範圍內出行。返回永清人員(境外、高風險地區除外)經村街、小區信息登記(核實旅居史)、測量體溫正常後,辦理“出入證”。北京通勤人員管理繼續按原有政策執行。

2、在本村街、小區工作或租住的外來人員,經信息登記(核實旅居史)、體溫檢測,提供健康證明(戶籍所在地或原居住地),與本村街、小區人員同政策執行。

3、對於來自國內高風險地區的進入永清的人員,村街、小區應及時報告屬地鄉鎮(區、辦)並採取相應措施,體溫檢測、健康檢查正常後,與居住地村街、小區人員同政策執行。

4、所有境外返回永清人員,必須提前主動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屬鄉鎮(區、辦)或單位報告,自覺接受核酸檢測和醫學觀察14天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二、加快企業復工復產


5、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不再對企業(含建築工地,以下同)復工復產設置條件,不得采取審批等方式延緩開工時間(安全生產原因除外),各相關部門實行精準幫扶,確保在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便企業復工復產。

6、外地返崗務工人員由企業進行信息登記,核實14天內本人及家屬旅居史並進行體溫檢測合格後,可直接上崗;來自湖北確需返崗的務工人員要做好“點對點”“一站式”輸送返崗。

7、企業員工往返居住地和企業之間,由企業屬地鄉鎮、園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協調落實好通行手續,確保通行無阻。

8、永清居民赴除北京外其他地區務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證明的,由鄉鎮(區、辦)負責開具。


三、保障交通出行暢通


9、撤銷所有鄉與鄉、村與村之間各類路障,取消縣域內所有道路通行限制。各村街、小區檢查點要保障生產生活物資車輛通行暢通。

10、儘快恢復縣內城鄉公交客運車輛正常運行,實行城鄉公交客運實名乘車制度(公交車、城鄉客運車輛需配備一名乘務員),落實好一班次一消毒、一乘客一測溫、開窗通風,控制乘客人數,採取隔座錯排載客等防護措施。


四、有序恢復公共服務


11、人民公園、音樂廣場、生態公園等室外公共場所恢復開放,暫不進行有組織的健身、娛樂等聚集性活動。

12、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各類商業門店全面恢復營業,嚴格落實場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導人流,避免人員聚集。城鄉大集、早晚市恢復開放。

13、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在符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和規範下,可有序開放堂食服務,但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實際用餐人員數量不超過座位數的50%,採取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每桌每批次顧客用餐時間最長不超過45分鐘,間隔不低於10分鐘,消毒後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顧客同向間隔或相向錯位就坐,最短距離不少於1米。

14、賓館可以復業,明確規定與公安部門聯網單位的登記管理人員必須對照公安機關推送的高風險地區名單,實行“四實登記”(實名、實情、實數、實時)標準,準確錄入、及時上傳。嚴禁接待會議、培訓、聚會等聚集性活動。未與公安部門聯網的小旅館、日租房、公寓等嚴禁復業。

15、網吧、KTV、遊戲廳、棋牌室、酒吧、影劇院等文化娛樂場所,圖書館、文博館、影劇院、健身房、游泳館、球館、公共浴室等人員聚集性公共場所以及旅行社、景區等,暫緩開放或營業。

16、繼續停止群體性聚餐、宴席、扎堆聚會、聚集娛樂、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廟會、展覽會、展銷會和人才招聘會等大型公共活動和群眾聚集性活動。

以上恢復營業的場所要嚴格各項防控措施,各職能監管部門和屬地鄉鎮(區、辦)要強化督導、推動落實。


五、全面恢復政務服務


17、政務服務、電力通訊、銀行保險等便民服務窗口單位,在採取網上辦、預約辦和控制疏導人流等基礎上,有序正常運行。同時,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六、嚴格個人健康管理


18、廣大市民要加強自我防護,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自覺保持與他人距離,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聚集活動。

19、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後,第一時間到縣醫院發熱門診排查,不得隨意走動流動、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時向所在村街、小區、單位報告。如隱瞞病情,造成疫情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永清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執行,或以單項防控要求為準。

永清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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