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退息”問題始末

前段時間連續寫了幾篇關於“退息”的段落,這篇作個整理,算是總結。

貸款“退息”問題始末

1.反催收的新業務

不知怎的,有關各種貸款退息業務的推廣一下就鋪天蓋地了。我起初琢磨著,是不是新頒佈了有關清退利息的行政法規,但是在法律庫裡檢索也沒有發現。恰巧有朋友通過各種途徑收集了一批“退息教程”,於是有機會了解和研究一番。

原來不是有新的法律法規出臺,而是催收行業倒戈了。隨著小額貸款公司退市,催收從業人員紛紛倒戈,成就了“反催收”,退息就是“反催收”的新業務。

這事起初也算好事,畢竟能幫助債務人討回一部分真金白銀。但是那些“退息教程”裡介紹的操作方法卻並不都是合法有理的,到底還是催收脅迫那一套。

2.嘗試平安普惠退息

收集“退息教程”的那位朋友,堅持稱只要打電話給平安普惠客服,態度強硬一點,利息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都可以退。我因沒有找到法律依據,自然重重疑惑,又尋思著會不會是平安普惠調整業務佈局、加快退出小額貸款,自主退還?

為了消除疑惑,我收了他一個平安普惠貸款客戶的案子。當事人是2016年在平安普惠貸了12萬元,分36期還清,月還款5402.55元,本息已結清。照此計算實際年利率是34.68%,在24%到36%之間,作為樣本正好合適。我便以當事人本人的身份做一次要求退息的嘗試。

首先是給平安的客服打電話,機器人拖延很久,轉人工要根據語音提示不斷按數字“1”鍵排隊。接通後客服問了些用以核對身份的問題,然後問電話意圖。我直接說要求退還貸款利息超過年24%的部分,大概25000元。客戶記錄後,稱轉給專員,保持電話暢通。

當晚有自稱平安專員的手機電話呼入,他一番番解釋,從當初訂立合同、告知、簽字各種流程合法性到辦理貸款的業務員如何通情達理、生活如何不易,情理並論。我似是而非的解釋了相關法律規定,並堅持要求退還25000元利息。來回交涉約十幾分鍾後,平安專員說報請上級領導,請公司有權部門決定。

第二天上午,我主動電話那位專員催促進展,要求平安公司快速給結論。拖到下午,等來回復,稱平安公司堅持認為收取的利息符合法律規定,不予退還。

3.哪些利息可以退

經過平安普惠的嘗試,否定了平安自主退還高額利息的猜測。真要“退息”,還是得看法律依據。

“退息”拿到法律上來說,是不當得利返還,即沒有法律依據獲得的利益應當返還。借貸行為裡,法律保護的最高年利率36%,超出這個部分的應當全部返還。

對於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按照年利率24%計算應付本金和利息之和,超過部分是可以不再“還款”的。但同時,已經“還款”超過年利率24%不到36%的部分,又是無權要求返還的。

換兩句簡單的說法:(1)超過36%的部分能退;(2)24%和36%之間的部分,已經還了不能退,沒有還的不用還。

4.怎樣計算年利率

按照年利率計算本息總和,有一個固定公式,稍稍有些複雜。網絡上也有很多在線程序,百度搜“利率計算器”就會顯示,都可以用。

微信小程序裡,原先有一個“IRR XIRR 貸款理財收益計算器”比較方便。但是今天整理這篇前,我又打開一次,發現要驗證和綁定,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免費的期限過了。

總之利率計算可以憑藉網絡工具實現。

貸款“退息”問題始末

5.搭售的保險能不能退

貸款捆綁保險,是欺詐、脅迫手段使借款人違背真實意思訂立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合同撤銷後,依據合同收取的費用應當退還。

但是還要注意行使撤銷權有一年期限。按照合同法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就會消滅。

具體到貸款中,第一期還款收到通知有保費扣款的項目,就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超過一年期限就無權要求退保了。

6.各種服務費怎麼處理

以平安普惠為例,貸款扣款時會多出各種服務費,大體有前期服務費、擔保服務費、管理服務費。

前期服務費。性質是“砍頭息”,這部分費用要從本金中扣除。借款人實際到賬的款項,才是借款本金。相關利息以實際到賬的金額作為本金計算。

擔保服務費。平安普惠本身不是資金方,不提供資金,只是撮合了借款人和其他資金方達成借款合同。平安普惠作為保證人提供借款擔保服務,在借款人不償還資金方時,代為償還借款。因此收取了擔保服務費,金額很小,要求退還的依據目前不充分。

管理服務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所以應該是計入貸款利息,另外像介紹費、諮詢費、逾期利息、違約金、罰息等名目,都應該計入利息,用於計算實際年利率。超出年利率24%的部分,可以不再支付。超過年利率36%的部分,可以要求返還。

7.“退息”的套路

網絡上鋪天蓋地的“退息”,就是反催收的新業務。從催收到反催收,到“退息”,都是一個路數,已見的套路至少有三類。

第一類,以借款人的身份和平臺交涉,惡意投訴,耍賴糾纏。監管收緊的環境下,碰上平臺“小事化了”的態度,有的就真給退了。然而一是追回來的錢,經過層層分工分潤,到債務人自己手上已經所剩無幾,二是短期內以脅迫糾纏方式要求“退息”的數量激增,明顯擾亂金融秩序,相關部門必然不會袖手旁觀,因為一切行為都是以債務人的身份進行的,一旦制裁手段出臺,整出個金融黑名單,受到影響的還是債務人自己。

第二類,整天發朋友圈、發帖、發圖文,撈到大量客戶,然後神神秘秘賣“退息教程”,什麼188元、288元,也就那麼一兩頁,內容就是怎麼打客服,怎麼話術,怎麼投訴。管你有沒有依據,死活要就是了。這些所謂的教程,你要沒有死纏爛打無理耍賴的能耐,你也做不來。結果就是,什麼息費都沒退回來,又被騙了錢。

第三類,“收徒弟”。以教程的內容教徒弟,或者乾脆教徒弟怎麼賣教程,“收徒教學”,讓徒弟們去幹。一個徒弟就收他學費1萬、2萬,在涉嫌傳授犯罪方法的刀口上舔賺。

貸款“退息”問題始末

最後,借貸行為裡年利率超過36%和在24%-36%之間情況、保險費、服務費怎麼處理?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有法律依據的,能協商就協商,協商不好法律程序解決。那些神秘兮兮的教程和承諾,不過是催收、反催收同一批人換著花樣來的,就別再上當了。

2020.3.23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