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納:在罪惡的南方確立人的信念

轉自:經濟觀察報書評

哲學園鳴謝




作者=錢滿素

來源=《文明給誰看》




藝術大師們常常困惑和折磨他們的讀者,但是最感到困惑和最受折磨的也許正是他們自己。


威廉·福克納從密西西比州“郵票般大的—塊鄉土”中開拓了一個自己的神話世界。約克那帕塔法郡縱然小而無奇,卻包含著人類生活的全部衝突和複雜,其中的居民由於福克納的天才而不朽,否則他們早就隨著自己的血肉之軀消失於人類歷史深不可測的無涯之中了。福克納凝定住時間長河中的一剎那,通過豐富的想象、觀察和經驗,保持其勃勃生機,以奉獻於未來的世世代代。福克納作品之深廣在美國作家中是屈指可數的,難怪它們已經成為學者們琢磨探討的一項專門學問。


福克納洞察人性,並且具有非凡的描繪人的能力,他自己對這一特點的解釋也許是最說明問題的:“我對觀念所知不多,也不感興趣。我感興趣的是人……人和自己的衝突,人和人的衝突,人和時空、和環境的衝突。”他的人物,無論是黑是白,是男是女,是窮是富,是上層還是底層,是城裡人還是鄉下人,是社會名流還是流浪漢,都描繪得不僅生動可信,而且具有強烈的感染力。在福克納最好的作品中,這種張力和強度牢牢控制著讀者:衝突越是激烈,人性越是突出。


然而當讀者試圖去確定福克納的含義時卻感到困難重重。對一個小說家來說,騷亂和困惑並非藝術的障礙,但對尋找訊息的讀者和批評家來說,這種精神狀態卻大有害處。鑑於福克納作品之深廣豐富,評論者的眾說紛紜是可以想象的。相互矛盾的標籤都送給了福克納,諸如“宇宙悲觀主義”“宗教樂觀主義”“以消極方式表現出來的積極理想主義”“文化反動派”“虛無主義者”“信仰人本質上的善心及至善的可能性”等等。如果貼標籤的方式對作家確實可行的話,那麼哪個標籤最適合福克納呢?


福克納的世界常常是令人沮喪的,其中充塞著罪惡、暴力和無知。面對一樁樁事件,一次次震驚,讀者不難得出一個結論:做人的可憐。早期福克納評論家不無道理地懷疑福克納對人類的看法,也許正因為如此,福克納認為有必要在他接受諾貝爾文學獎的演說中對此加以澄清:“人不僅將延續下去,而且將蓬勃發展下去。他是不朽的……因為他有靈魂,有精神,能夠同情、犧牲、忍耐。”他甚至還強調,作者的特權就是“通過昇華人的心靈,提醒他昔日的榮耀——勇氣、榮譽、希望、驕傲、同情、憐憫、死亡——來幫助他延續下去”。


演說是誠摯和令人鼓舞的,然而在此之後,福克納又承認自己在小說中未能說出他想說的東西,未能確告讀者他對人類的信念。更有甚者,從他反覆描寫的人類滄桑變遷之中,讀者得到的印象是,具有他所說的品質的人是生活中的敗北者,反之卻是成功者。這些矛盾不一之處如何理解?我們是通過福克納的言論來解釋它呢,還是通過他的人物?在什麼程度上福克納控制著他的世界,或被他的世界所控制?福克納是不是自相矛盾?


人的自由意志對命運:被詛咒與被命定的


福克納一輩子嘔心瀝血地在描繪人。他的人物頗難分類,因為他們首先是生活著、忍受著、痛苦著的個人。如果存在什麼共通之處的話,那就是他們似乎都是被命運所判定了的。凱蒂·康普生被福克納稱為“我的寶貝”,“她被命中註定,也知道這一點,因而接受命運,既不追尋也不逃避”。坦普爾·德萊克不僅被命定,而且被詛咒。愛米麗·格利森竟然以謀殺為手段來保持情人,並與其屍體廝守終生。小貝爾德·薩託瑞斯一門心思地拿生命去冒險,無論什麼也阻擋不了他的自我毀滅。柏登全家在酷夏長途跋涉20英里護送棺木,其中雖多喜劇成分,卻掩蓋不了一切命中註定的情勢。福克納小說中被命定的人物數不勝數。即使像艾克·麥卡斯林這樣一個態度更為積極進步的人也被命運判定沒有後裔,他放棄了自己認為是罪惡的遺產,因而遭到妻子的報復。


福克納自己認為,“最近乎完全悲劇式”的三個人物是託瑪斯·塞特潘、喬·克瑞斯馬斯和迪爾西·吉伯森。他們以不同的方式展示了福克納如何看待人與自己,人與環境的衝突——人的自由意志對抗命運的偉大戲劇。


福克納:在罪惡的南方確立人的信念


《文明給誰看》

錢滿素/著

東方出版社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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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給誰看

京東


《押沙龍,押沙龍!》中的塞特潘出身於貧窮的白人家庭,在拓荒邊區平等氣氛中薰陶長大,保持了對階級區別的無知狀態。他似乎從來沒有想到過由於貧困,他會在別人眼裡低一等。當他被白人種植園的黑奴從前門趕到後門時,他的天真從此喪失了。不過他對“機會均等”這一普及美國的信念仍然堅定不移,他的報復方式也是頗為美國式的。他並沒有去傷害侮辱了他的上層社會,而是設計一個偉大的方案去成為其中的一員。致富並非他唯一的心願,他還要確定一條貴族血統。目標一旦確定,塞特潘有的是付諸實現的性格和意志。對他來說,目的便足以使手段合法化。奈何命運與他作對,終於三戰三敗,自取滅亡。


第一次,他去西印度群島尋找機會,與當地一個甘蔗種植園主的女兒結了婚。但當他發現她有黑人血統時,便立即離開了她。他來到傑斐遜鎮重起爐灶,從印第安人那裡首先弄到一塊土地,然後像惡魔似的驅使20個黑奴和一個法國建築師修建他的宅第。兩年後,塞特潘莊園便完工了。接著,他娶了個南方淑女,從而擠進體面社會,繼而又得了兒子亨利,他的財產和姓氏便將代代相傳了。至此為止,一切似乎都以塞特潘的自由意志為轉移,可是正當他的貴族夢要實現之時,命運一手安排了他的崩潰。


福克納曾經用一句話總結了塞特潘的遭遇:“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人想要兒子,得到了兒子,又毀於兒子。”正如《舊約》中大衛王的兒子押沙龍殺了同父異母兄弟暗嫩以報其玷辱妹妹之仇,亨利殺死了博恩,塞特潘前妻之子,以免後者與自己的妹妹結婚。亨利逃罪,留下塞特潘及其幻滅的迷夢。


當塞特潘第三次奮鬥時,他已近遲暮之年,且疲於戰爭。自知來日不多,他不顧一切地想再要個兒子,他誘惑了一貫崇拜他的窮白人華希·瓊斯的孫女,結果被瓊斯砍死。大宅最後被焚燬,塞特潘唯一的後裔是一個白痴般的黑孩子,他留在人世間作為對他曾祖父貴族夢的莫大諷刺。


塞特潘目標單一,毫不留情。他過分相信自己的自由意志,相信自己左右命運的能力,認為自己強大到足以獲取任何他想要的東西。在這樣做的時候,他將自己置於人類之上,因為作為人無疑是有侷限的。為了戰勝強加於他的命運,他成為另一命運——他自己設計的宏大方案——的犧牲品。為了糾正社會對他的不公正,他把不公正施於他人。他尋求真理的方式本身便是對真理的侵犯,從而為自己鋪設了毀滅的道路。


在《八月之光》中,福克納塑造了另一個悲劇人物——喬·克瑞斯馬斯。喬代表了人與命運的關係中與塞特潘的情況幾乎相反的一面:塞特潘是主動出擊,而喬似乎是主動地退出這個世界。他被動地接受對生活的悲劇式看法,聽憑命運的安排。


喬在出生之前便被命中註定。他母親從一個據說有黑人血統的人那兒懷了他,喬的祖父殺死了那個男人,並故意造成女兒死於分娩。其後,他狂熱的恐黑症便衝著這小孩子來了。儘管喬的黑人血統根本覺察不出,這個罪惡的老頭卻把詛咒灌輸到他幼小的心靈之中去毀他一輩子。當喬只有5歲之時,孤兒院的人便利用這未被證實的黑人血統把他踢出門去。一對貧窮白人老夫婦收養了他,養父對他嚴格到近於苛刻,喬在混亂與對抗的情緒中殺死了養父,從此成為一個流浪者。


福克納:在罪惡的南方確立人的信念

《八月之光》

(美)威廉·福克納/著

藍仁哲/譯

譯林出版社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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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

作者:[美]威廉·福克納 著 餘莉 譯

噹噹


喬很容易冒充白人,但他不僅不牢牢守住自己的“秘密”——或者說是“疑惑”——還幾次三番故意告訴別人他有黑人血統。他準備著接受挑戰,所以當人們顯得並不在意時,反倒使他惱怒。他殺害了自己的白人情婦,並非因為她對黑人血統有反感,恰恰相反,她只是企圖感召他重新過正常人的生活。喬作為一個謀殺白種女人的“黑鬼”,被一群暴徒私刑處死。


福克納認為喬的癥結在於“他不知道自己是誰……而且永遠不可能弄清楚”。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一似是而非便成了他的自我本質。在決定人的行為規範上,起主要作用的是社會,個人大都照章辦理而已。在當時美國南方這樣一個嚴格實行種族隔離的社會里,非白非黑的喬完全失去了可依據的行為規則。當他被白人追逐之時,他如撒旦般衝進黑人教堂,這一情景形象地說明了他的處境。喬是個邊緣人物,孤零零活在世上。他試圖逃脫這世界,結果把自己置於人類之外。既活著,他又怎麼逃脫生活?


作為一個邊緣人物,喬感到嚴重的自我本質危機。他的白膚色使他有可能不必受阻於為黑人專設的障礙。如果喬足夠世故,他可以像白人一樣生活。從這個意義上說,喬成為黑人是自己選擇的,他自己就那麼說:“我活著是使自己成為我想成為的那個樣子。”他讓老頭的詛咒在自己身上得到充分的應驗,也許他很清楚,哪怕他偽裝成白人,他也不能像白人一樣地感受。光是這種猜疑便足以摧毀他,至於他到底是不是真有黑人血統倒是無關緊要的。他決定當一個對抗的局外人——這幾乎是他從小被這樣對待後所能做出的唯一選擇。喬是個本能佔上風的人,既如此,便不可能老謀深算。喬的自由意志似乎是人的內心趨向痛苦的神秘衝動,他也確有勇氣為自己的選擇而死。


迪爾西·吉伯森是《喧譁與騷動》中康普生家的廚子,她的悲劇性具有不尋常的意義。她不像塞特潘和喬那樣捲入罪惡與暴力之中,恰恰相反,她是福克納小說中寥若晨星的幾個品質優秀的人之一。福克納說過,“迪爾西是我心愛的人物之一,因為她勇敢,有膽量,慷慨,心眼好,誠實……”


康普生家族已一敗再敗。老康普生由於憤世嫉俗而喪失任何實際行動的能力,他太太終日自憐,難以擔當起做母親的責任,小說一開始她就是病病懨懨,卻居然能在床上捱過20多個春秋,看著自己的孩子一個個走向末路。女兒凱蒂違反了南方淑女的婦道而離家出走。長子昆丁是全家的希望所在,賣了田地供他上哈佛,結果卻喪失理性而自殺。他為凱蒂的失身過度憂慮,其實她自己倒不太在乎。除了智力停留於3歲孩童的白痴兒子班吉,唯一存留的康普生是傑生,一個冷血的嗜錢如命的人,他竟然能從自己親姐姐對女兒的感情中牟利。


當中心失控之時,是迪爾西,一個黑人家僕,代表正義和同情來承擔這一職責。她為凱蒂的私生女小昆丁和班吉提供安全、憐愛和保護,從不計較報酬地揹著主人家的包袱。


福克納:在罪惡的南方確立人的信念

《喧譁與騷動》

(美)威廉·福克納/著

藍仁哲/譯

譯林出版社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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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譁與騷動

京東


迪爾西的悲劇在於她為之忠心耿耿的事業與她自己的社會地位是不相稱的,這種不協調具有悲傷和冷嘲的意味。作為一個並不受到厚待的僕人,她原本很容易辭掉不幹,另謀報酬高的事去做。她所盡的職責並不與她有何相干,誰也沒指望她扮演基督教慈善精神的典範,她對基督教價值觀念的忠誠已超出了宣傳這一觀念並被公認代表這一觀念的人。以她的無私及道德力量來對照她所侍候的主人的自私及道德崩潰,人們不能不為她感到悲哀。康普生家不配有這麼一個“聖徒”來侍候他們,他們根本就意識不到她的優秀品質。由於在道德上遠遠超出了社會地位高於她的人,迪爾西也就被命中註定了,她定下一個標準,並一心一意按照它去做,以致不能自拔。她所承擔的義務也許只有在天堂是合理的,而她卻活在人間。


“命運”一詞通常用以表達一種非人格的力量,它無法解釋,然而對人生卻起著決定的作用。初看之下,我們會覺得上述人物都是被命運支配的,他們的生活由外在的神秘力量所控制。再思之,則感到他們是自食其果,是他們自己以不同方式選擇了自己的人生。塞特潘過於天真而不相信命運,喬過於消極地接受命運。至於迪爾西,她似乎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命運如何。然而,對命運和自由意志這兩個相對立的力量間模稜兩可的關係再進行一番思考後,我們還是傾向於不把他們視為自由意志的犧牲品,而是視為環境的犧牲品。福克納說得好,他們的“自由意志是在希臘式命運的背景條件下起作用的”,換句話說,命運就是他們的處境。


“每個人都被出生牢牢地固定在一個特殊的時空交叉點上。”儘管上述三個人物都具有普遍意義,然而沒有一個能與美國南方這一特定的時空相分離,他們都受到南方環境的侷限,並與之發生衝突。塞特潘如果不是處於以白人優越論為中心的南方文化,他也就不可能這麼看重貴族血統,他所追求的虛榮和驕傲是由他所處的社會所規定的,他只是盲目地順從了社會規範。如果不是在南方,喬的覺察不出的或確實無誤的黑人血統都不會成為問題。同樣,迪爾西的美德在別的文化中也不會引起悲劇的聯想。人似乎是自己決定了命運,但實際上卻是被社會環境所決定的,環境通過人的種種弱點決定了人的命運。


薩託瑞斯對斯諾普斯:孰勝孰負?


偉大的作家是屬於一切時代的,但首先屬於他們自己的時代。偉大的文學所包含的普遍意義是由具體而翔實的社會內容所傳遞的。


福克納是個南方作家,他寫南方,而且持的是南方的觀點,雖則是開明的南方觀點。為什麼福克納對人生持一種宿命論的觀點?顯然,答案在於他的文化之中。南方這片土地由於實行了奴隸制而被認為受到了詛咒,南方人自然也因此被命定。被詛咒的觀念是對因果關係的一種特殊理解,比如把墨西哥戰爭視為詛咒,引來了南北戰爭。不管公平不公平,詛咒降臨到一個人身上是不顧他的自由意志的。南方人用這個詞來解釋他們既無法拒絕,又不能接受的災難。從福克納對南方的描繪以及他對詛咒、榮譽、驕傲這類觀念的迷戀中,我們可以看出他南方意識的盤根錯節。


福克納筆下的南方腹地算不上歷史悠久,從拓荒者算起也不過三四代而已,然而這個地區卻早已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文化。從白人定居開始,那裡便實行奴隸制——南方經濟文化的核心,它是“對主人的詛咒,對奴隸的侵犯,極大的侵犯”。它扭曲了南方社會,使之成為美國這個以人類平等高尚理想為驕傲的國度中一種顯眼的畸形現象。


由於奴隸制的實行,南方不得不維持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一套固定的禮儀習俗,以及貴族式的價值觀念。整個社會因此變得僵固、封閉、排外,對任何變革和新思想持敵對態度,只有藉助外部力量,才能對這樣的制度有所突破。實際上必須衝破這一制度本身,任何變化才有可能發生,任何新思想才有可能深入人心。


南北戰爭徹底摧毀了奴隸制,南方從此一蹶不振。重建南方的諾言沒有能真正得到實現,舊傳統突然告終,隨之而來的混亂和反常難以避免,南方的復原遲緩而多磨。


南方三個主要的社會階層都經歷了巨大變化,其中奴隸主階級由於被剝奪了生產資料——奴隸——而損失最為慘重。棉花王國崩潰了,“以前的好日子”一去不復返,如果他們不能適應這一社會劇變,便將再次失敗,直至滅亡。


原先的黑奴現在成了自由民,但他們仍然受制於低下的政治經濟地位而遠遠不能行使剛獲得的憲法權利。很快,他們便由於種種專為他們設置的障礙而被排除在政治選舉之外。經濟機會方面,只有一些最低等的體力活才對他們開放。種族歧視和種族隔離在南方各州嚴格實施,如果有人膽敢表示反對,等待著他們的便是私刑。雖然並非每個白人都穿戴三K黨的衣帽,但三K黨的情緒在南方卻甚為普遍,尤其是密西西比州。從重建失敗到20世紀初這個階段也許是南方黑人歷史中最黑暗的時期,因為他們不再是受到保護的私有財產了,但又無力應付白人種族主義者的挑釁。


相比之下,貧窮白人是戰後適應得最好的階層,“住在帶廊柱的大房子裡的貴族完蛋了,華希卻倖存下來,絲毫未變”。他們一無所有,沒有什麼可喪失。同時,白人優越論使他們在與黑人爭奪就業機會時處於絕對優勢。從心理上來說,他們比起舊貴族來又較少道德顧忌,他們隨時準備利用一切機會往上爬,去填補種植園主衰敗後留下的空白。這一社會力量的重新組合和社會地位的一升一降構成了約克納帕塔法世家中的中心情節——薩託瑞斯與斯諾普斯之爭。


福克納:在罪惡的南方確立人的信念

《我彌留之際》

(美)威廉·福克納/著

藍仁哲/譯

譯林出版社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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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彌留之際

京東


福克納以小說《薩託瑞斯》開始他的世家小說。薩託瑞斯家是傑斐遜鎮上唯一遷來時便擁有錢財和奴隸的家庭,他們被認為是真正的貴族。約翰·薩託瑞斯上校代表了南方文化所珍視的騎士精神,他建立了一個有聲望的家庭,英勇地上前線作戰,戰後仍是鎮上最有影響的人物之一。他殺死了兩個到南方來參加重建的北方人,從而控制選舉,避免了兩名沒文化的黑人當選。他修建了穿過鎮上的第一條鐵路,開辦了銀行。老薩託瑞斯最早從農業轉到工商業,並表現出對公共福利的關注。最後,他死於原先的合夥人之手。


他的兒子貝爾德繼承了他在銀行的地位,小薩託瑞斯上校一反南方傳統,拒絕向殺死他父親的人報仇,顯示了巨大的道德勇氣和獨立意識。但他的一對孿生孫子象徵了家道衰落,其中一個死於大戰,另一個自暴自棄,先是亂開車造成了祖父的死亡,然後在自殺性的飛行中喪生。


屬於薩託瑞斯陣營中的其他名門望族也經歷了類似的衰敗中落。康普生家支離破碎,終於墮落到一種半瘋癲的狀態。塞特潘家自殺自滅。麥卡斯林家有著南方典型的黑白混血,年輕一代為祖先的罪惡承受著道德懺悔的重負。很顯然,這些世家的後代都已缺乏作為領導所必需的道德勇氣和責任感,即使當舊傳統的衛士也不夠格。瓦納和德·斯貝兩家尤為直接地受到新興的斯諾普斯們的打擊。


斯諾普斯家代表了上升的窮白人。在傑斐遜鎮,他們的歷史和薩託瑞斯家一樣悠久。阿伯·斯諾普斯是個詭譎乖戾之人,他的兒子弗萊姆則全面體現了斯諾普斯精神,他征服了全部對手,從一個窮佃農的兒子爬到薩託瑞斯銀行經理的寶座。為了致富,他不惜利用到手的一切,道德顧忌對他來說是不存在的,他甚至都不裝出講道德的樣子來。他和瓦納的已經懷孕的女兒結婚,謀到了地位財產,接著打進鎮上,利用德·斯貝市長對他妻子的慾望先是在電廠找到職位,然後當上銀行副經理,最後終於排擠掉德·斯貝,取而代之,佔了他銀行經理的位置,並搬進了他的大宅。


弗萊姆·斯諾普斯象徵了商業資本主義對封建社會的侵入,在弗萊姆身上我們看到的是現代世界貪得無厭的商業主義和嚴格刻板的依法辦事。弗萊姆所做的第一件預示變化的事便是他在瓦納小店理財的方式,他一改以前那種隨隨便便,認人辦事的作風,採取精確的認錢不認人的辦法。儘管在當地人眼裡這種做法不近人情,從資本主義經營方式來看卻是無可指摘的:生意是生意,哪怕老闆瓦納自己來買東西也得付錢。弗萊姆承認的唯一權威是法——法的條文,而非法的精神。不論做什麼,他絕不蠢到違反法的條文,所以他從未受到過法律制裁。他不受任何良心的譴責,他幾乎就是戰無不勝的非人化的資本的化身。


像斯諾普斯這樣的窮白人在南方被稱為“白人垃圾”,上層白人蔑視他們更甚於蔑視黑人,但這些人對變化的環境卻適應得很好。舊貴族們到底哪裡出了毛病?為什麼他們競爭不過斯諾普斯?福克納認為,關鍵在於“他們仍然依據1859年或1860年的態度在生活”。生活就是運動和變化,否則必將是靜止和死亡,如果他們死守過去的傳統不放,那只有與之同歸於盡。


19世紀上半葉,美國北方已經開始了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過渡,隨之而來的是生活各方面的變化,包括因此引起的道德焦慮和改革運動。幸運的是,這一運動基本上是自發的,其過程也相對緩慢與和平。


南方的情況則迥然不同,種植園經濟是由外界的武力一下子摧毀的。南方人上戰場捍衛奴隸制和南方傳統,戰敗而歸,仍然堅持他們為之而戰的意識形態。他們還沒來得及醫治戰爭留下的創傷,便發現自己面臨著一場根本的社會變革。由於工商資本主義對他們說來是北方價值觀念,所以接受起來就加倍困難。他們的眼睛總是盯著新制度的缺點,而資本主義制度當然絕不是完美的。


他們把工業社會的非人化部分與自己昔日家長制的“伊甸園式”的農莊相比,懷舊的情緒便油然而生。他們越是對現狀感到困惑,便越是要把過去浪漫化。革命首先是發生在人們頭腦中的,在南方人的頭腦中,革命還遠遠沒有到來。他們落後於時代,在棉花王國中停滯不前,他們寧可抱怨命運,而不是振作精神去面對新的現實。


一些開明的南方人開始意識到發展工商業的必然性,但仍然夢想他們可以改革經濟而不牽動現狀的其他方面,夢想在中世紀的等級制度上建立一個現代工業社會。他們不懂得社會制度和經濟制度是互相關聯的,種植園經濟一旦垮臺,騎士文化也必將消亡。同樣,他們也不可能只要資本主義的繁榮而拒絕資本主義的價值觀念,無論是好是壞。這是一個事實,也許無情,卻無計可逃。人既是從動物進化而來,要擺脫其野蠻狀態,其手段不可能從一開始就是文質彬彬的。


福克納的同情顯然是在衰落的階級這邊,在他心目中,“天堂失落在美國南方”。他出生於一個薩託瑞斯型的南方家庭,自幼受到熱愛南方傳統的教育,對薩託瑞斯們的感情是千絲萬縷的。他為老薩託瑞斯上校感到的驕傲和為自己曾祖父威廉·E.福克納感到的驕傲是一回事,對他說來,老薩託瑞斯是榮譽的象徵,是一個能同情、能驕傲、能憐憫的人。福克納說過:“作家是不評判人的,他能同情一切人,否則就不成其為作家。”但他的同情顯然並不延伸到弗萊姆·斯諾普斯身上,福克納對他毫無同情心,只是感到恐怖:“我恐懼斯諾普斯們。”


從福克納對塞特潘和弗萊姆·斯諾普斯的不同處理上,我們也可以觀察到作者的態度。塞特潘和弗萊姆有很多類似之處:都出生於低層,死心塌地往上爬;都違背道德準則,不以紳士自居;最後都發了家,都通過婚姻強迫上層社會接納他們;都在功敗垂成之時被自己原先陣營裡的人所殺死。如果說塞特潘最初的報復動機可以為他後來的行為辯護的話,那麼佃農的兒子弗萊姆對闊白人的憤怒也絕不亞於他,那麼,為什麼塞特潘被作為宏偉悲劇描寫而弗萊姆卻作為廉價喜劇?為什麼塞特潘值得可憐而弗萊姆卻不?


福克納說:“我認為人大致差不多。”按此說來,塞特潘和弗萊姆也不應該是例外。儘管所處的時代和環境不同,他們追求的目標卻是一樣的——社會所承認和禮拜的東西。如果塞特潘顯得更有人性,那也只是機緣造成的。對塞特潘來說,兒子正好是他宏偉計劃的一部分,並非他充滿父愛的表示。如果兒子博恩對他實現計劃有威脅,他會除掉他。一切事物,包括兒子在內,都是他建立獨立王國的工具而已。對弗萊姆來說,一切事物都是幫他致富的工具,他的迷夢是資本主義的。雖然金錢更非人格化,然而封建王朝也並不因此更仁慈些。福克納似乎認為想要一個兒子比想要更多的錢更有人性,因為不論這種關係有可能很沒人情,至少是人與人的關係,他甚至把弗萊姆寫成性無能去配合他的精神無能。但是在資本主義社會里,家系已經不是唯一重要的了,弗萊姆有沒有兒子並無多大相干。


福克納喜歡過去的好日子:“過去的日子的消逝對我說來是一件很傷心、很悲劇性的事。那是說,如果你也有我這樣一個鄉下孩子的背景,那已經成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不願它變化……”他甚至認為,“如果能夠不受外界干涉,南方應該而且能夠自己解決這個詛咒。不能強迫它去做。必須讓它自覺自願地去做,我相信如果沒有外來的干涉,它是能做到的”。在福克納眼裡,現代資本主義世界毫無英勇氣概可言,同樣是魔鬼,塞特潘雄心勃勃,故而是個“巨魔”;而弗萊姆滿足於虛榮貪婪,只配當個“小魔”。福克納熱愛南方,他像昆丁一樣憎惡南方的壞的方面。但是南方斯諾普斯們太多了,有道德的人又無力行動,把主動性全部讓給無道德的人,而後者正迫不及待地準備行動呢。


從南方腹地到全人類:當一個罪惡的提醒者


個人偏見並不能完全支配福克納,他忠於現實和歷史,讓他心愛的人物一個個走上窮途末路。福克納不僅寫出了薩託瑞斯和斯諾普斯兩個陣營之間的對抗,他也同時寫出了兩個陣營之間的同流合汙,令人信服地證明了社會變遷的必然性。


首先,通過弗萊姆鬥勝對手的過程,福克納既描寫了弗萊姆的道德淪喪,又表現了舊道德的淺薄虛偽。從某種意義說,弗萊姆並不特別墮落,他只是特別精明,騙倒了企圖騙他的人,瓦納家讓他在店裡幹活的動機是為了鉗制他那個有燒糧倉前科的父親,他們把女兒尤拉嫁給他是由於未出生的孩子需要一個爸爸,而弗萊姆是唯一肯當替罪羊的人。但是弗萊姆充分地利用了每次別人設法利用他的機會,他深知如何利用別人的無知、軟弱和可腐蝕性。貪婪和淫慾無處不在,等著他去算計。如果說上帝存在於每個人的心中,魔鬼在那裡也有一席之地。沒有傑斐遜鎮上眾人的“幫助”,特別是那些維護舊道德的人的“幫助”,弗萊姆是不會成功的。


如果一種道德能夠導致信奉它的人精神癱瘓,只能說明這種“道德”已經不再是道德了,它已經墮落成一套虛假的準則,不是為人服務,而是強加於人,虛榮和僵化成了它的本質。在南方文化中,一方面,許多舊價值本身就是膚淺和偽善的,諸如關於榮譽、驕傲、家姓、婦道等一些抽象和過分的觀念,它們早已不再適應人們的真實需求。另一方面,對待這些道德準則的態度又往往是極其虛偽的。傑斐遜鎮上的人真正在乎的只是外表上的體面,而不是內在的體面。與其說他們要剷除弗萊姆的罪惡,不如說他們要把弗萊姆納入他們的罪惡方式,在這點上,弗萊姆妥協了。他在長期利用妻子和市長的關係後,最後攤牌致使妻子自殺,又假惺惺地為她樹碑紀念:


賢妻乃其夫之王冠,

子女起而為之祝福。


舊南方的神話就來自這表相與本質之間的差距,看上去有人性的未必真有人性。憑著這樣一套空洞虛偽的道德準則,薩託瑞斯們是很難擺脫掉斯諾普斯們的。後者從不敗於前者,他們不是自己不再當斯諾普斯了,便是像弗萊姆那樣被其同類所滅。


其次,福克納埋怨弗萊姆“被要體面的蟲子咬了一口,從此叫我失望”。他這樣說的時候道出了一個重要的真理:斯諾普斯們和薩託瑞斯們是可以互變的,其間並無明確的分水嶺。當一個斯諾普斯致富後,不論他要不要,真要還是假要,他必追求體面。他的成功在取得體面之前,也即得到社會承認之前,並非完全的成功。這既具有諷刺意味,又合情合理。如果弗萊姆不是一個紳士,他的子孫們出生富家,受到良好教育,也就自然成了紳士。世界是勢利的,好的品質遠不如財勢受到尊重,在事物的錯綜複雜中金錢處於中心的位置。弗萊姆一旦變富,便降服了全鎮,他有足夠的錢使別人無法拒絕他。同樣,社會對他也有同化吸收的作用,斯諾普斯遲早會成為薩託瑞斯。康普生家、塞特潘家都經歷了這一過程,為什麼斯諾普斯不能同樣地轉化呢?毫不奇怪,福克納讓康普生家裡出了一個真正的斯諾普斯——傑生·康普生。同時,他也讓斯諾普斯家族的一支——埃克和他名叫“華爾街恐慌”的兒子成為僅僅名義上的斯諾普斯。這多少表明了人的品質並非遺傳的。


至此,事情似乎有點混淆不清,新的與舊的,上升的與下降的,薩託瑞斯們與斯諾普斯們,似乎都混在一起,這裡不再有一種簡單的道德尺度能適用一切了。誰能算得清人類歷史這筆賬呢?福克納有感於人類歷史的含混和不可預測,對人類進步做了以下的結論:“如果產生變化的動機是低劣的——把荒野開成棉花地,僱工,買奴隸來種棉花,發展農業經濟,說它低劣是因為它沒有它所取代的荒野好。但如果最終為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教育,更多的食物,更多的生活中的好東西……那麼毀掉荒野也就值得了。”福克納所指的“好東西”並非“開著汽車兜風的閒趣”,他本能地不喜歡現代文明,但是他明白,逆人類進步的潮流而行是愚蠢的,不向前便只有死路一條。他知道不管他喜歡與否,歷史有自己的行程,人類將延續下去。


福克納聲稱他並不是對南方有什麼特殊興趣,他只是利用一個自己最熟悉的環境而已,這點我們是相信的。他認為作家就和木匠一樣,“到工具房裡去取一些東西”,使他能“最有效地講他要講的故事”。一方面,福克納不想承認他的偏見,另一方面,他確實能超越自己的偏見。當一個人縱觀人類歷史之時,任何具體的事件都只是個別事例而已。南北的衝突,黑白的衝突,薩託瑞斯和斯諾普斯的衝突都會成為歷史,它們不過是一種永恆的不受時代侷限的衝突在不同社會條件下的不同表現罷了,這一根本的衝突就是人和自己、和別人、和環境的衝突。這個角度來說,正如福克納感慨的,作為人是命中註定的。


這一衝突對福克納而言,是上帝與魔鬼、善與惡、光明與黑暗之間的鬥爭。他並不關心薩託瑞斯或斯諾普斯的階級成分,在他心目中,前者代表善,後者代表惡,這就夠了。福克納不喜歡用階級鬥爭的觀點來看世界。


福克納把美國南方視為人類永恆環境的一種形態,從而把一個現實的社會上升到存在主義的形而上的高度。他的作品因此獲得普遍意義,對廣泛的讀者具有吸引力。如果讀者對美國南方沒有興趣,他對自己的困惑不可能喪失興趣。


福克納宣稱:“我不想從屬於人類之外的任何團體。”只有人,使他感到有趣。他對人瞭解得太透徹了,故而對人的看法十分實際:“我認為人是很了不起的,我對人,對人的錯誤和痛苦,對人的處境深表同情,但我並不認為我熱愛他們。”人既非全好也非全壞,人對人永遠會有不公正的行為,人永遠處於困境之中。福克納對人唯一的讚詞是:“人心中有超越自己的願望。”英勇正寓於平凡之中,倖存者是那些能和生活的運動保持協調的人,如《八月之光》中的麗納·格羅夫,她從不受外界變化的干擾,她是“自己靈魂的船長”。遺憾的是,她遠不是福克納小說中最有感染力的人物。


福克納對作家使命的看法也是自相矛盾的。在某些場合,他強調作家的道德責任:“如果作家要有什麼成就的話,那就是使世界變得比他發現它的時候稍好一些,做他所能做的,以適合他的方式來清除罪惡……那就是他的工作。”他還認為,藝術家是最適合的人選去“拯救人類免於靈魂的喪失……在還來得及的時候拯救個人免於千篇一律”。然而,他又表達了與之相反的觀點:“我認為作家對改善人類環境並不真有興趣,一點興趣也沒有……也許作家根本就沒有道德觀念……”福克納不是又在自相矛盾嗎?


一個人一旦發表東西,他就不再僅僅是一個觀察者,而成了社會生活的參與者。任何人都不能偉大到或者無足輕重到沒有自己的立場。“文章首先是表態”,小說是基於“想象、觀察和經驗之上”的作者的主觀世界的產物。通過對素材的選擇和強調,通過描述的角度,作者做出了自己對生活的評論。所謂“對社會和人類處境不偏不倚的描寫”,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寫作就是行動,福克納很明白這一點,否則他不會在敘述角度上花那麼多功夫。雖然他否認他的小說是來自觀念,但他又承認有時他“不得不杜撰足夠的情節來表達某個觀念”,並認為“藝術家的特權……是強調、突出、放大事實、扭曲事實以便說明一個真理”。福克納在獲得國際聲譽後,對作家的道德責任的意識變得越來越強烈,急於協調國際讀者對他的期望和他真正的階級同情之間的關係。


但是令人遺憾的是,一個作家對自己的道德責任過於關注時也會出現問題,“好的情感並不產生好的作品”,比如說,懲惡揚善並不一定是文學作品中的好結局。弗萊姆·斯諾普斯的被殺就破壞了某種和諧,它顯得更像是福克納的判決而不是一種自然的結局。細想之下,似乎福克納越是自相矛盾,寫出的小說就越好。有評論家指出,他後期的作品過於想“說服解釋”。這提醒我們注意,重要的不是寫什麼,而是如何去寫。是寫惡棍的成功還是寫聖人的失敗並不是關鍵,要緊的是提醒人們他們容易忘記或很少注意的事情。如果“人”要提高自己,他必須更多地注意自己的缺陷而不是自己的優點,他必須奮起糾正它們。文學能達到的目標高不過此了,偉大的文學正是達到了這點而成為偉大。一個社會的罪惡和恥辱並不僅僅屬於這個社會,而是屬於全人類的,這也正是福克納最終找到的對自己藝術和道德一致性的解釋:“有時候,人需要被提醒罪惡的存在,需要去改正,去變革。他不應該永遠只記得善與美。”


毫無疑問,福克納是自相矛盾的:他恨南方之惡,卻又不能不愛它;他堅信薩託瑞斯們的敗落,卻又不能不同情他們;他承認斯諾普斯們的升騰,卻又不能不蔑視他們;他對人類進步感到疑慮,卻又不能不肯定它的必然性;他堅信人的不朽,卻又不能不發現他命中註定;他懷疑觀念,卻又不能不把自己的故事道德化。但我們看到,他所有的衝突都成了他激情與火光的永不枯竭的源泉。衝突折磨著他,激發著他的創造力,促使他去搜索、去寫作、去自我擺脫。如果福克納能夠解釋一切,那麼奇妙的文學世界中也許就少了一位偉大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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