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多措並舉 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

提出建議是人大代表基本的、經常的、主要的履職方式,是人大代表為黨和政府分憂、為人民代言發聲的體現。

一份代表建議,蘊含一份期盼,承載一份責任。提出建議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權利,辦理建議是有關機關和組織的法定職責。

省人大常委會以“提出水平”“辦出質量”“督出效果”為目標要求,堅持提、交、辦、督、評等環節多點突破,建議質量、內容實效、程序規範和辦理情況同步發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建議244件,涉及工業交通基礎設施、教科文衛、社會管理、財政經濟、環保和農牧等方面,呈現出“少而精”的特點,表現為三少三多:建議總數大幅減少,“一句話”式建議明顯減少,要錢要項目建議減少;代表調研思考形成的建議增加,圍繞大局和民生的建議增加,需要協同辦理的綜合性建議增加。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省人大民僑外委委員視察省外辦工作。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省人大開展代表建議辦理現場會。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海晏縣城關鎮人大代表為群眾提供諮詢服務。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省人大組織記者採訪基層人大代表。

代表建议:多措并举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省人大組織代表觀摩鄉鎮人大建設工作。圖片均由省人大新聞宣傳處提供

制定符合青海實際的《意見》和《辦法》

2019年12月印發的《青海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提高代表建議提出和辦理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青海省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相統一,較好體現了中央和省委精神,體現了全國人大要求,體現了法律法規規定,體現了我省特色實際,意見和辦法實施兩個多月來,我省代表建議工作出現了一些列新的積極變化。

各方面重視程度明顯提升。省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代表工作,對代表建議辦理提出明確要求;省級班子秘書長聯席會議首次聽取了省人大代表建議情況;省政府辦公廳及時制定了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意見;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專門研究了省人大代表建議工作;各市州和基層人大積極醞釀代表建議工作方面的制度措施。

督辦領辦工作實現重大突破。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帶頭督辦,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全部領銜督辦,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對口督辦,省政府各位副省長主動領辦,層級之高、範圍之廣、影響之大前所未有,下一步還將向所有領導幹部延伸,在我省代表建議工作中具有標誌性意義。

代表建議實現減數提質。從一開始就嚴格要求、嚴格程序、嚴格標準,代表提出建議更加認真、更加理性、更加慎重,工作中實行組團前和組團後兩次會審、與本級和上級有關單位兩級溝通、代表團和議案組兩層審核、網上和網下兩線流轉等方法,建議總數較上年減少110件,同時代表建議聚焦度高,針對性、精準性、前瞻性明顯增強,質量穩步提升。

目標要求清晰明確。規定重點督辦建議爭取全部辦為A類,A類建議逐年提高,B類建議累進式滾動辦理,當年建議交辦率、溝通率、辦復率、滿意率、評價率和應當公開的建議及其答覆公開率力爭達到百分之百。特別提出建立B類建議“掛號銷號”管理模式,回頭看與逐年辦相結合,持續清理消化,努力實現屆終基本“清零”。

多環節強化評價問效通過14個具體工作環節,把是否真正重視建議辦理工作、是否充分與代表進行溝通協商、是否採取有效措施解決相關問題作為評價工作的基本內容,對承辦單位建議辦理情況進行評價。同時,通過公開代表建議及答覆內容、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督促辦理,接受監督。

改進方式 “辦出質量” 提升辦理精度和實效

建議辦成辦實,是代表建議工作的“落腳點”,針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承辦單位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同人大代表聯繫,完善辦理機制,規範辦理程序,較好完成了建議辦理工作。

調研分析,辦理精度進一步提高。大多數承辦單位採取上門走訪、共同實地調研等多種方式加強與代表的溝通聯繫,將聯繫代表貫穿於建議辦理工作全過程。如省生態環境廳在辦理“關於全力支持果洛州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建議”時,及時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組成調研組,赴瑪沁、甘德、達日、班瑪四縣,認真調研、分析論證,提出了“現在啟動、分步實施、州縣主體、省級支持”的舉措建議,形成調研報告專報省委主要領導,建議辦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創新方法,辦理方式進一步改進。各承辦單位以解決問題為導向,以落實責任為抓手,創新工作方法,細化工作措施,提高了建議辦理效率和質量。如省財政廳建立建議辦理四化工作法,即辦理責任鏈條化、辦理要求標準化、解決問題成效化、溝通聯繫常態化;省公安廳研究形成了限時辦結制、督查督辦制、績效考評制、失責追究制等一套行之有效的辦理工作機制。

強化措施,辦理實效進一步增強。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省和市州兩級有關機關和組織加強與代表的溝通聯繫,積極為代表提供建議素材和諮詢;代表選舉單位和各代表團先後兩次對代表建議進行會審,確保內容有據、事由明確、格式規範;代表團負責人和議案審査組兩次審核把關,將不合規範的建議退回各選舉單位和代表;代表建議的提、轉、復、評全部實行網絡運行,大大提高了流轉效率。

改進督辦方式 提升建議水平和質量

在各級領導的精心策劃和竭力推動下,今年代表建議督辦工作取得了開創性和突破性進展。

建立制度完善機制。《意見》和《辦法》對代表建議各方面、各環節工作提出了明確目標和具體要求,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省級領導帶頭督辦、專門委員會對口督辦、常委會委員協同督辦、人大代表參與督辦、承辦單位內部督辦的“大督辦”エ作機制,督辦主體增加,督辦力度加大。

領導帶頭重點督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和省人大常委會各位副主任領銜督辦,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委員分別督辦,共確定了17件重點督辦建議,較上年增加6件,此項工作具有里程碑意義。

重點突出範擴大。督辦建議的內容涉及發展農牧業特色產業、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藏藥新藥開發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殘疾人康復服務、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城市建設發展、黃河流城荒漢化治理等方面。

除此之外,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依託代表(專業)小組活動,注重與提出建議的代表全程聯動,召開督辦協調會,採取聽取彙報、集中督辦、重點督辦、上門督辦等形式督促辦理,並將開展“綠色產業發展”專題詢問工作與代表建議督辦緊密結合、同步推進,取得了較好效果。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會將按照“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和“既重結果也重過程”目標要求,“抓牢提出這個起點”“抓實督辦這個重點”“抓好宣傳這個亮點”,在代表培訓學習中重點安排如何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的課程;增強代表開展立法、監督、調研視察、代表(專業)小組活動與代表建議工作的結合度;適時組織提、督、辦三方經驗交流和工作推進會。與此同時,全面總結經驗,査找短板不足,不斷改進工作;抓緊出臺省人大代表建議答覆規範、優秀代表建議和先進承辦單位表彰辦法;適時開展代表建議評價評估,繼續提請常委會會議聽取辦理情況報告並開展滿意度測評,並在此基礎上,努力把成功經驗總結好,把典型事蹟宣傳好,把成效制度推廣好。著力打好頂層推動、制度引動、機制牽動、各方聯動的“組合拳”,推動代表建議工作不斷邁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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