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塔實業被申請破產重整 寶塔石化債務危機未解

3月23日晚間,寶塔實業公告稱,公司於2020年3月20日收到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寧01破申7-1號《通知書》。《通知書》稱,寧夏第一建築有限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寶塔實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提出對寶塔實業進行重整的申請,並通過重整程序清償其相應債權。

據公告,寧夏一建與寶塔實業於2013年陸續簽訂多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寧夏一建承建建設工程,寶塔實業應在合同約定條件成就時向寧夏一建結算全部工程款。截至目前,寶塔實業仍欠付寧夏一建部分工程款。寶塔實業與寧夏一建對欠付工程款事實無異議,欠付工程款實際金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定為準。債權到期後,寧夏一建向寶塔實業催款要求履行付款義務,但因寶塔實業資金緊張,無力清償到期債務。

寶塔實業表示,截至該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對寧夏一建申請公司重整事項裁定書。該債權人的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將及時披露重整申請的相關進展情況。不論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寶塔實業董事會就被申請重整出具意見表示,作為老牌軸承上市公司,公司具有較強研發實力,擁有多項國家及地方支持科技創新項目,“NXZ”是中國馳名商標,具有較高市場認可度和較為成熟的銷售體系。但受公司債務風險影響,在市場開拓、融資等方面遇到較大困難,如通過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債務風險,公司將重新步入持續穩健發展軌道,與股東、債權人、職工等利益相關者共同分享公司價值增長空間。

寶塔實業董事會亦稱,在法院案件受理審查期間,公司將依法配合法院對公司重整可行性進行研究和論證。如法院裁定公司進入重整,公司將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債務人法定義務,在平衡保護各方合法權益前提下,積極與各方共同論證債務化解方案,積極爭取有關方面支持,實現重整工作順利推進。

寶塔實業此前發佈的2019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19年業績虧損,歸母淨利潤為虧損2.4億元至3.3億元,上年同期虧損9819.44萬元。就虧損擴大,寶塔實業表示,報告期公司經營業績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經營業績虧損、商譽減值、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及其他。

去年12月,寶塔實業控股股東寶塔石化集團即將進入破產程序。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9月作出了(2019)寧01執301號之一執行裁定,該文書顯示,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即將進入破產程序,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等名下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上市公司對該事項予以否認。2019年12月24日,寶塔實業就上述報道發佈公告稱,經寶塔石化與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核實,截至目前,銀川市兩級人民法院未收到針對寶塔石化的破產申請。寶塔石化也未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公開資料顯示,寶塔石化集團是以石油化工為主,產學研結合,產融結合,科技創新和石油化工裝備製造為一體的大型企業集團。2016年企業總資產685億元,職工1.5萬人。在2018年中國500強企業排行榜上,寶塔集團以524.78億元的營業收入位列第306位、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第138位。

2018年11月初,寶塔實際控制人孫珩超在一次講話中表示,受國際經濟環境深刻變化、國內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等大環境影響,民營企業的發展遇到了諸多困難,寶塔也不能獨善其身,同時企業管理能力與快速發展不相匹配,一些隱藏的問題逐漸顯現併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一大因素。國際、國內、自身三重因素的疊加,使寶塔當前的發展面臨嚴峻考驗。

2018年11月,寶塔石化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寶塔實業公告稱,11月16日在寧夏寶塔石化大廈4樓多功能廳召開的集團高級別領導會議上,公安機關通報公司實際控制人孫珩超涉嫌刑事犯罪。這標誌著寶塔集團的票據問題走向公開化。

2018年12月,銀川警方發佈消息稱,已立案偵查寶塔石化集團涉嫌票據詐騙一案。此外,銀川檢察院12月18日決定對孫珩超等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其中,寶塔石化集團董事長孫珩超涉嫌票據詐騙罪。

銀川警方在2018年12月19日對上述人員執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整理自新京報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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