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時沒指定受益人,後果太嚴重!


買保險時沒指定受益人,後果太嚴重!

買過保險的朋友,應該都知道保險合同裡有非常重要的三個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但很多人只是知道個大概,對這裡的細枝末節卻不太清楚。



今兒小編就跟大家聊聊這"三個人"的區別,尤其是受益人,因為受益人填錯了會直接影響你理賠的。

在這三個概念裡面,前兩個是很好理解的,投保人指的是出錢的人,被保險人是指受保護的人,只有受益人有些繞,因為它又分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兩種。

其實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一般用在包含身故責任的險種中,比如重疾險、壽險、意外險。

生存受益人指的是被保險人本人了,而身故受益人則可以是法定受益人或是指定的任何一個人。

那麼問題來了,身故賠償金的受益人到底是填法定好還是指定好呢?二者又有什麼區別?

很多朋友可能會覺得這是個小事兒,直接填法定不就完了,用那麼麻煩嗎?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千萬別小瞧這個事兒,它很重要。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你沒有事先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就會默認為法定;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則需要經過被保險人同意然後合同生效(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保險公司只允許指定父母、配偶、子女為受益人。)

估計又有朋友想問了,既然指定受益人也只能在父母,配偶和子女裡選,那和法定受益人也沒什麼差了啊?還特意指定幹嘛?

其實這裡面差別相當大了!怎麼說呢?

舉個例子:

黃先生給自己買了一份保額為200萬的身故保單,某日黃先生不幸身故,保險公司會如何賠償這200萬保險金呢?

情況1:黃先生指定了受益人(注:指定受益人是可以指定一個或多人的,多人的話還可以指定受益的順序和份額。)

a.黃先生只指定自己的妻子許某為受益人,那麼這200萬保險金全部歸許某所有。

b.黃先生指定母親和妻子許某為第一順位受益人,比例是母親40%,妻子60%。兒子和女兒是第二順位受益人,比例各為50%。

那保險公司這200萬保險金,母親和妻子許某分別得80萬和120萬,如果母親已經不幸離世了,那麼這200萬全歸妻子許某,如果母親和妻子都不在了,則兒子和女兒各得100萬。

看到這我想大家應該搞清楚了這個受益人裡,第一順位和第二順位的關係了吧,白話講,只要第一順位的受益人裡尚有人在世,第二順位的人是拿不到錢的。

情況2:黃先生沒有指定受益人,默認為法定受益人。

一般來說,這200萬賠償金就是法定第一順位的黃某父母、妻子和子女平均分配。如果萬一黃某的父母、妻子、子女早於黃某離世或者同時身故,那麼這200萬賠償金就由第二順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分。

看到這,大家能感受到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區別了嗎?如果還不是特別清楚,接著往下看,小編直接告訴你為什麼最好要指定受益人。

1、直接影響你拿到理賠金的速度

如果你是指定受益人,申請領取賠償金很簡單,帶上你的身份材料到保險公司即可。

但如果你是法定受益人,就必須要出具材料證明你與被保險人之間的身份關係, 這就是咱們經常看到的狗血橋段,如何證明你是你爸的兒子……

玩笑歸玩笑,大家應該心裡都清楚,這麼折騰來折騰去,理賠速度肯定會受影響的。

2、影響你是否能拿到全部賠償金

如果你是指定受益人,賠償金保險公司會直接全部打到你的個人賬戶。

但如果你是法定受益人,一旦發生分歧,保險金很有可能會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來繼承,這個時候,繼承手續、遺產稅都將成為大問題。

3、影響你能否合理避債

如果被保險人身故後,還留有債務問題,那麼他的遺產是有義務要先償還債務的。

如果你是法定受益人,那麼這部分賠償金很有可能要先去還債,剩下的才能由你繼承。

反之如果你是指定受益人,賠償金是沒有償還債務的責任的,你可以拿到全部賠償金。



總結:

綜上所述,小編建議大家在投保時,最好要指定受益人,如果有多位受益人,一定要把受益順序和受益比例要填寫清楚,而且大家在指定受益人時,表述一定要清楚明確。

這樣一旦日後發生了保險事故,賠償金到底給誰、給多少都是確定的,保險公司打款也是最快的。

PS:如果大家投保時忘記指定受益人,是可以後續要求保險公司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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