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855 證券簡稱:捷榮技術 公告編號: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東莞捷榮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榮技術”或“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採取填補措施作出以下承諾:
一、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就公司填補攤薄即期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的承諾
1、不越權干預捷榮技術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捷榮技術利益;
2、若本公司/本人因越權干預捷榮技術經營管理活動或侵佔捷榮技術利益致使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無法得到有效落實,從而給捷榮技術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本人願意依法承擔對捷榮技術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3、自本承諾函出具之日至捷榮技術本次發行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作出關於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定時,本公司/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二、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公司填補攤薄即期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的承諾
1、承諾不會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會採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承諾將對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承諾不會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制訂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5、若未來對本人開展股權激勵,擬公佈的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6、本人承諾嚴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諾事項,若本人違反該等承諾致使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無法得到有效落實,從而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7、自本承諾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關於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其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其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特此公告。
東莞捷榮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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