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師貴,不找律師更貴!


找律師貴,不找律師更貴!


來源:一線動力 7維視角 警眼看天下

前幾天,有一個客戶被他的心理輔導老師帶來見我,建議他一定要聘請我擔任法律顧問。幾經溝通、交流終於下定決心在法律顧問合同上籤了字。然後再問他需要律師為他解決什麼問題,他沉默了好久,終於說出一句驚天動地的話來:“我腦子一片空白”。由此可想而知,對大家普通的人來說,律師對他們來說有多遙遠,聘請律師是一件多麼艱難的事。

  就在第二天,他又來到我辦公室,才把最近遇到的已經陷於困局的業務告訴我,要求我幫助他處理。我仔細研究了他與客戶的合同和履行情況,只是幫助他回了兩封郵件就化解了危機,讓業務重新迴歸正常。

  不是我有多高明,因為我們懂得在業務雙方關係處於僵局時,如何利用法律打太極,以靜制動、見招拆招、以柔克剛,把最壞結果扔給對方。迫使對方迴歸和氣,共同面對問題。

  當然,由於涉及客戶商業機密,不便在此披露詳情。正好,昨天看到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節省律師費,你省掉的是什麼》一文,其中有個案例很能說明問題,正好借來一用。

簡單的借款糾紛,你會請律師嗎?

  案例:2012年4月12日甲向乙出具借條:“今甲向乙借款100.00萬元,約定年息24%,定於2012年10月12日還本付息。”,當天乙方通過銀行轉賬轉給甲方100.00萬元。至今甲方未還本付息。


  面對這樣的情形:

  如果你是乙方,你會請律師嗎?

  如果我告訴你,這個案子不請律師,你一樣能打贏,你還會請律師嗎?

  如果我再告訴你,律師費5.00萬元,你還會考慮請律師嗎?

  如果我繼續再告訴你,律師費5.00萬元是先交,你還會請律師嗎?

  如果我繼續再再告訴你,我不保證一定幫你打贏,但你交的5萬元一定不退,你還會請律師嗎?

  如果我再告訴你,打贏這個案子,我花費精力不超過30分鐘,你還會請律師嗎?

  我想聰明的你,一定不會再猶豫:請個屁,腦子有問題才請嘛!


不請律師可能最好的結果

那麼這個案子你自己去法院起訴,可能會產生以下幾種結果。

  1、如果你笨點,你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100萬元及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10月12日期間的利息12萬元。

  ——恭喜你,案子你打贏了,法院會判決被告償還你112萬元。

  2、如果你聰明點,你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100萬元及2012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2日期間的利息96萬。

  ——恭喜你,案子你打贏了,法院會判決被告償還你196萬元。

  3、如果你非常聰明,你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利息計算方式為按照年息24%,從2012年4月12日起計算至法院判決時止)


 ——恭喜你,案子你打贏了,法院會判決被告償還你100萬元本金,假如判決時間是2016年10月12日,你可能獲得利息108萬元。

  寫到這裡,你是不是認為第三種結果已經非常滿意了。但是,如果你請了律師呢,你有沒有想過會是怎樣的結果呢?

請律師後的結果

 現在告訴你,如果你聘請了律師,結果會是這樣的:

  判決被告返回你借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息24%,從2012年4月12日起計算至被告實際還清本金時止)。也就是說,利息一直計算至被告將借款本金100萬元實際付清時為止。

  ——假如案件在2016年9月12日判決,法院在判決後半年2017年4月12日執行完畢,你不僅可以得到本金100萬元,同時還可以得到利息120萬元。

  從以上請律師與不請律師的結果對比來看,不請律師,案子看似打贏了,並且省了5萬元律師費,但實際你還是輸了;

  如果請律師,看似多付出了5萬元,而實際上至少可能多得到12萬元,扣除律師費不斷、還能多得7萬元整。

  朋友,就這是請律師與不請律師的差別。今後遇事是不是一定要請律師,你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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