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贺群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贺群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贺群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保定市涿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涿州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贺群(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顺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顺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贺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顺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贺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涿州市卫生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稿|市院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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