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朱集镇——为群众筑起安全之墙

自县委政法委在全县集中开展了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专项活动以来,社旗县朱集镇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命案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理念,把命案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在全镇扎实开展“民转刑”命案防范专项行动。

社旗县朱集镇——为群众筑起安全之墙

社旗县朱集镇召开全镇疫情期间矛盾排查化解防范“民转型”行动推进会,传达了县委政法委关于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精神,要求每位同志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排查,多管齐下,协调联动,提升效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恶性案件的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并及时排查化解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定期研究,总结经验,整改问题,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措施得力、运转高效。同时,镇综治办要对各村工作情况及时督导,对发生严重问题、或者重复出现问题的地方将从严从重督导和问责。并设置监督电话,鼓励群众及时反馈问题,成立小组,网格化管理,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确保工作成效。

强化隐患排查,及时调处矛盾

按照“整合资源、精干高效、联合运作、优势互补、方便群众”的原则,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齐抓共管、主动担责。充分发挥党委统领全局的作用,坚持情报信息主导综治工作,落实多部门参与的情报信息月分析研判机制,最大限度将掌握的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早预防、早稳控、早化解。

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主动融入网格化排查,充分发挥“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排查,努力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对外来人员,做到“人人见底”。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日排查”制度,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优势。重点排查调处邻里纠纷、医患纠纷、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加强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调处,避免矛盾升级。

加强思想宣传,做好问题研判

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广大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宣传宣传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把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做实做细做透。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宣传,有针对性发布健康知识等,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对在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特别是可能引起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对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为领导决策处置提供依据。

做好重点管控,严格落实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应用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纠纷,实行专人负责、专案攻坚、重点化解。

围绕农村工作的重点,结合农村民转刑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婚姻、家庭、交通、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积极推进依法治理的进程。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等的动态管理,落实教育、帮扶、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防止造成现实危害。建立以案释法宣传制度,确保各类宣传活动有效开展,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各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未萌状态。

在朱集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朱集高效防控了“民转刑”案件发生,大大提升群众安全感,切实实现了社会和谐平安稳定,为朱集镇人民群众筑起安全的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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