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前僱員被廉署起訴,特區政府:維護IPO審批程序誠信

3月25日,就傳媒問詢有關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交所”)一名前僱員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控告他涉嫌貪汙賄賂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言人做出回應。

港府發言人表示,香港作為一個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港交所的首次公開招股審批程序的誠信及公信力對我們的聲譽至為重要。政府對任何行賄或貪汙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我們非常關注有關個案。我們會致力維護香港首次公開招股審批程序的誠信及穩妥性。”但發言人同時表示,案件現已進入刑事程序,政府不會就案件內容置評。

3月25日,香港廉政公署起訴港交所上市科前聯席主管以及一名上市顧問,控告他們涉嫌在數家上市公司IPO過程中,貪汙賄賂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涉及915萬港元。兩名被告25日早上被帶被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這名上市科前聯席主管即此前因涉及腐敗而離職的港交所前上市科主管楊金隆。

43歲的楊金隆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以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違反普通法。而上市顧問則為林楚華,為IPO的公司提供建議和幫助。

根據廉政公署的指控,楊金隆涉嫌於2017年6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聯席主管,於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楊金隆涉嫌對港交所隱瞞或沒有向港交所申報或披露,林楚華把合共915萬港元的款項轉賬予楊金隆的妻子。

楊金隆還涉嫌於處理及審閱多項林楚華參與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時,沒有申報利益衝突情況;以及沒有避免參與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討論及決策過程。

其中一項貪汙控罪指,楊金隆涉嫌於或大約於2017年12月2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林楚華接受200萬港元的款項,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申酉控股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貪汙控罪指,林楚華涉嫌於2017年12月21日,以相同目的向楊金隆提供上述200萬港元。

公開資料顯示,申酉控股於2017年12月15日在港交所創業板上市,獨家保薦人為華邦融資。該公司行政總裁及控股股東黃國偉於今年初被廉政公署調查。

2019年6月26日晚間,香港證監會與廉政公署同步發佈消息稱,兩方採取聯合行動,搜查了兩家保薦人公司的辦事處,這兩家保薦人公司同為香港證監會持牌人。

廉政公署搜查了另外多個地點,其中包括兩家上市公司及一家財經印刷公司的辦公室。廉政公署在行動中拘捕了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一名前聯席主管及兩名與他相關的人士,懷疑他們在該兩家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審批過程中涉及貪汙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香港證監會與廉政公署這次開展的聯合行動名為“寒山”。

消息指,這次行動中,出動了80名廉署人員及20張搜查令,共有2男1女被捕。

當時的媒體普遍認為,涉事的港交所前高層為港交所IPO審查小組聯合主管楊金隆。

香港明報當時的報道顯示,楊金隆於2013年加入港交所,離職前是港交所上市部門IPO審查小組聯合主管,管理的團隊超過70人。

楊金隆入職港交所前,在金融和銀行業工作超過15年,從事過股票研究、銷售和自營交易,在2010至2013年,他是德意志銀行高評級小盤股研究團隊的主管和負責人。另有資料顯示,他在2013年初曾短暫任職聯昌證券分析員。

彼時,港交所發言人對澎湃新聞記者回應稱:“我們不評論個別員工事宜。香港交易所是受到嚴格監管的上市機構,有既定而有效的內部流程和機制,包括上市審批程序。該行之有效的機制確保香港交易所的操作保持高度誠信和專業操守,包括處理任何不當行為。香港交易所致力維護香港作為領先金融市場的質素、持續發展和市場高度透明。”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回應前高層涉嫌收受賄賂批不合格企業上市時稱,再完美的制度也不能完全杜絕蛀蟲。李小加表示,對香港的上市發行制度充滿信心,因為此項制度標準非常清晰,自由裁決量有限,在這個制度之下,無論是誰,權力都受到非常清晰的制衡和檢驗,沒有一個人能讓公司來上市。這一制度的核心是把權力限制住,令尋租和貪腐的空間大幅縮小。但再完美的制度都不可能完全杜絕蛀蟲、爛蘋果,但只要發現一點有爛蘋果,蛀蟲,就要毫不猶豫、乾乾淨淨地把它清除。

香港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回應明報時指出,這次事件主要是港交所前高層在上市申請審批過程中涉嫌貪汙,不代表港交所作為交易所同時負責新股上市審批之間有利益衝突。不過,他認為,港交所的角色,當然希望有更多公司來港上市,但同時又要訂立一套高標準的上市規則,兩方面存在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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