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開國上將位高權重,建國初定下三條規矩,任何人都不能違反

在開國上將中,陳奇涵的資歷非常深,很早就跟著孫中山鬧革命,參加過北伐,也參加過東征,還擔任過黃埔軍校教官,是林總、劉志丹、張靈甫、謝晉元、胡璉等人的老師。

建國後,陳奇涵被授予上將軍銜,擔任軍事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位高權重。

在外人看來,陳奇涵位高權重,但在陳奇涵的親戚朋友們看來,他的地位再高、權力再大,也跟他們沒什麼關係。

這位開國上將位高權重,建國初定下三條規矩,任何人都不能違反

因為,陳奇涵早在建國初就給家裡定下了三條規矩,任何人都不能違反——

第一條,公家有的東西而我家沒有的,可以花錢買,沒錢就不買,也不許借;

第二條,絕不允許貪汙,否則不要說國家這一關過不去,我陳奇涵的脾氣你們是知道的;

第三條,國家給我一定的級別待遇,是讓我為人民服務的,不是為你們服務的,如果誰想拿著我的名頭搞特殊,就滾出這個家門!

在三年困難時期,陳奇涵有一次回江西興國縣老家,縣裡聽說陳家有困難,立刻送來了糧食。陳奇涵看著這些糧食,說:“你們真是人民的好官,全縣的人你們也都送糧食了?”

縣裡的領導面面相覷,陳奇涵生氣地說:“我要不是幹部,你們會給我送糧食嗎?我要接受了這些糧食,就是在給黨的形象抹黑,我們都是人民的罪人!連毛主席都帶頭節省糧食,我們有什麼權力搞特殊!”

這位開國上將位高權重,建國初定下三條規矩,任何人都不能違反

不過,糧食已經送來了,怎麼辦?陳奇涵就挨家挨戶送,都分給了生活困難的群眾,自己一粒米也沒有留。

陳奇涵早年離開家鄉鬧革命,這次回來,是他闊別二十多年後第一次回到家鄉,他看到鄉親們生活都很困難,心裡很愧疚,就把自己的津貼都拿出來,分成一個個紅包,都送給了鄉親們。

秘書說,你就這點津貼,自己不用吃飯了嗎?陳奇涵說:“我的父母把我生下來,但把我養育成長的,卻是成千上萬的父老鄉親,他們都是我的父母,作為兒子,孝敬父母不是應該的嗎?”

陳奇涵在老家有個侄子,叫陳毓華,是縣裡一家餐館的廚師,省裡的領導聽說他和陳奇涵的關係後,就把他調到了江西省會南昌的一家賓館當廚師。陳奇涵得知此事後,說:“毓華手藝好,調到賓館算是人盡其才,我沒意見。”

但是,後來領導又想給陳毓華安排更好的工作,陳奇涵就不幹了,說:“毓華就會做飯,你們讓他幹別的,專業不對口不說,你讓老百姓怎麼看我陳奇涵?怎麼看我們這個黨?”

就這樣,陳毓華一直在這家賓館裡做廚師,工作非常努力,周總理、朱老總都曾在這家賓館下榻過,對陳毓華的手藝讚不絕口,當得知他是陳奇涵的侄子時,周總理對朱老總說:“如果不是他(陳毓華)手藝確實適合這個工作,陳奇涵是不會把他調到這家賓館的。”

這位開國上將位高權重,建國初定下三條規矩,任何人都不能違反

後來,陳毓華的兒子陳桃生到了參軍的年齡,陳奇涵說,適齡青年參軍沒問題,就介紹陳桃生去參加考核,最後通過考試,參了軍。

不過,陳奇涵告訴陳桃生:“你參軍是要受苦的,不是來鍍金的,解放軍沒有金可鍍,你要想著通過我往上爬,現在就脫下軍裝回家!”

陳桃生也是一個有志青年,在部隊的那些年,從來不提自己跟陳奇涵的關係,一直到退伍,都沒有人知道他還有個開國上將的爺爺。

1981年6月19日,陳奇涵將軍與世長辭,享年84歲,沒有給孩子留下任何遺產,兩袖清風。

陳奇涵在晚年時,曾對自己有過一句評價:“我對自己幾十年來總的評價是:無能事,而能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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