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关于停办“三月二十八”城区物资交流会(庙会)的通告

易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停办“三月二十八”城区物资交流会(庙会)的通告(第9号)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下,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容不得半点松懈。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停办2020年“三月二十八”城区物资交流会(庙会),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4月18日(农历三月二十六)至4月27日(农历四月初五),取消与城区物资交流会(庙会)有关的一切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举办任何形式的城区物资交流会(庙会)。

三、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管理,对采取任何形式组织、举办城区物资交流会(庙会)的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易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供稿:易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易县关于停办“三月二十八”城区物资交流会(庙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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