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錘!養殖的“野生動物”或將全面禁止食用

隨著人們生活品質的提高和安全意識的增加,為了滿足吃野味的口欲,隨之而來的家養野生動物的市場逐漸形成。但還是有不法份子冒充家養野生動物售賣,或者養殖環境不合格,養殖手續不完善,導致部分不合格野生動物流向市場,所以農業農村部採取有力措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石錘!養殖的“野生動物”或將全面禁止食用


央廣網北京2月29日消息(記者朱敏)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為貫徹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農業農村部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提出多項具體落實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並將進一步明確水生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的相關目錄範圍。

石錘!養殖的“野生動物”或將全面禁止食用


《決定》明確,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哪些可以人工繁殖、人工飼養,哪些不可以需要進一步明確。農業農村部表示,將加快制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韓旭表示:“從2006年以來,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了全國畜禽遺傳資源的調查,現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遺傳資源的家底,編纂完成了《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志》,起草制定了《中國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目前我們正按照《決定》的新要求,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爭取儘快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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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將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依照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還有一些動物(如兔、鴿等)的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按照《決定》的規定,這些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也屬於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並進行嚴格檢疫。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公佈畜禽遺傳資源名錄,家畜家禽的具體範圍按照國家公佈的目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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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多數人對陸生野生動物相對畏懼,不敢輕易食用,但對水生野生動物的食用似乎更習以為常。農業農村部也將加快推動水生野生動物目錄修訂。按照《決定》規定,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按照漁業法的規定進行管理。比如,我們常食用的捕撈水產品,帶魚、魷魚等就不列入禁食範圍。韓旭表示,農業農村部將嚴格落實關於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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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農業農村部會同相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國家林草局明確要求各地對所有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實施封控隔離,停止一切野生動物上市交易和運輸等活動,嚴厲打擊違法獵捕、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行為。

在我國,野生動物的人工繁殖、人工飼養已經形成龐大的產業鏈,與之相關的從業人員就業和利益如何保障?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指出,政府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養殖戶應積極轉型。“《決定》對這些養殖戶特別是山區的、偏遠地區的養殖戶影響確實特別大,比方說養野雞、野鴨,包括養蛇的,會給各養殖戶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害。但是《決定》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引導,指導農戶開展養殖轉型或者調整養殖結構,並且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部分轉自:中央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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