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路易斯·加拉維託
路易斯·加拉維託,哥倫比亞殺人犯,2001年11月3日被判1853年9天的徒刑,成為哥倫比亞歷史上被判刑期最長的罪犯。
從1993年開始,到1999年4月22日被捕,七年的時間,加拉維託共殺害了138名兒童和少年。
我支持以死刑對付綁架兒童者,我這樣說絲毫不感到過分。
───哥倫比亞警察首腦塞拉諾
二
佩德羅·阿隆索·洛佩茲
佩德羅·阿隆索·洛佩茲這是一個及讓人痛恨的殺人犯,他有嚴重的戀童症。
作案時長高達12年,在1980年3月9日被捕。
12年時間,他殺害女童300多名,均是先奸後殺,然後屍體進行秘密處理,最後被找到的屍體僅有100多具,其年齡均為8~12歲
因為地方法律原因只能判有期徒刑30年。
三
丹尼爾·卡馬戈·巴爾博薩
和佩德羅·阿隆索·洛佩茲一樣,丹尼爾·卡馬戈·巴爾博薩也是哥倫比亞人,同樣也是12年的犯罪時間,最終在1986年2月26日被捕。
12年時間,丹尼爾·卡馬戈·巴爾博薩殺害了150名年輕女孩,這還只是最保守的估計,其行為不能用言語道斷。
還是因為當地法律原因,他只能判30有期徒刑,不過在1994年 在獄中被殺。
四
泰德·邦迪
他是美國連環殺手,綁架者,強姦犯,夜賊,戀屍癖。
在1978年2月15日被捕。
他在20世紀70年代甚至更早的時間裡襲擊並殺害了許多年輕的婦女和女孩。作案時長約5年之久。
泰德·邦迪的行為十分可惡,他曾與腐爛的屍體發生性行為,直到屍體腐敗遭到野生動物的破壞。他斬首了至少12名受害者,有一段時間,他把一砍下的頭顱放在公寓裡作為紀念,說是變態簡直在讚美他。
五
加里·裡奇韋
從1982年開始作案,一直到1998年才停止,直到2001年11月30才被捕入獄。
被害人數多達90人,大多為性工作者,弱勢人群或是離家出走的人,均為女性。(保守估計)
其作案手段非常殘忍血腥,他會先殺害受害者,再與其發生關係,隨後會屍體拋在美國的綠河附近,因此被當時人們稱作“綠河殺手”。
在當時有關部門調查共殺害71人,(後又增加),實際找到的受害人屍體僅為48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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