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3月23日晋中市太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上级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同时还邀请县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县公安局、县法院等各界代表,对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依法进行公开听证。这是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起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公开听证案件,也是晋中市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第二起案件,翻开了太谷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新篇章。

依法规范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

会议在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建平主持下按照议程有序开展。承办检察官在会上就基本案情、审查过程、讨论意见等内容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在听取汇报后,分别就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就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工作的相关内容展开交流研讨。同时,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段良勇就本院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人民监督员及与会来宾对太谷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办理案件、主动接受监督、创新开展工作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开展等提出了宝贵建议。

依法规范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

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工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等文件,用规范详尽的程序保障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确保评议提请、材料准备、现场组织、意见记录等每个重点环节都能顺利开展,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整改,保证了评议监督质量。今后的工作中,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将逐步形成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重要案件公开审查的常态化机制,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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