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开始之前,请原谅一个小小的自媒体工作者,以这样的类似于新闻评论的题目来切入今天的正题!在这里,笔者要向大家讲述一个朋友身边真实存在的故事!
首先,按照学生时代,老师教给我们的作文“三要素”给大家做个交代!
一、时间:2018年7月至今
二、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某新建小区
三、事件:如题及下文
时间倒回到三年前,和大多数人一样,小张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入住高新区新家,笔者作为发小,自然登门作客,内心也有着极大的羡慕,并发自内心的为他高兴,当然高兴的是,有地方可以蹭吃蹭喝了!几年来,也陆陆续续听到发小讲述关于所在小区的种种事情,诸如暖气维权、房本维权等等,可喜的是,这一切还算顺利,都如愿以偿!
当然了关乎民生的问题,自然容易解决,但是一些看似无关痛痒,但是切实损害全体业主权益的事情,好像处理起来就没那么顺利了!
其一,小张所在的小区紧邻安置区,尽管土地已经被征用,并且通过拆迁,村民们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但是貌似还不满足,在新建商品房正式交付之前,村民
违规在商品房区域内私自搭建了一排民房,用于办理村民红白喜事,也有部分房屋出租给商户!其二、如上图所示,规划图右侧“停车场”位于该商品房用地红线内,为市政绿化用地,2018年6月13日村民强行绿化,用于建设违法停车场,小区业主自发阻拦,高新区城管局介入,并且下达了行政执法文书,然而村民依旧完成土地硬化,并且建成停车场!自2018年9月城管局下达的执法文书到现在,违法停车场依然存在!
其三,商品房交付已经三年有余,售楼部作为临时建筑,占据小区内消防通道,影响小区业主消防安全,业主在发现售楼部工作人员撤离后,有“不明身份人员”在售楼部施工改造 ,于是报警,城管局在核实后于2018年7月9日,下达了限期拆除的行政文书,被“拒签”!
其四,上述行政文书均与2018年中旬下达,时至今日,仍无拆除迹象,于是,部分业主于2020年元月份通过正规途径开展工作,并与2020年2月17日收到相关部门的
处理意见书!大致内容如下:
1、违法建筑停车场,“疫情结束后启动拆除程序”
2、违法建筑“红白喜事房”,“待辖区办事处找到新地方后,再组织拆除”
3、违法建筑“售楼部”,“辖区办事处拟作为社区党群活动中心使用,下一步收集证据,调查取证,做出处理意见”
在此,笔者想问:
1、关于违法停车场:疫情早晚会结束,也算有具体时间,以文书为准!
2、关于违法“红白喜事房”,什么时候能找到?一直找不到呢?
3、违章建筑变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就变成了合法建筑?规划图难道不具备法律效力?违章建筑若存在,消防安全谁来保障?
至此,一切都还没有结束,就在前几天,违法建筑售楼部突然施工改造,售楼部的字样被拆掉,原以为相关部门在执行强制拆除程序了,谁知道却被挂上“某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牌子!莫非已经改变了规划图纸?非法变合法?有没有正式的施工许可证?如果没有,又是谁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公然施工?甚至在业主出面阻拦时,施工人员质问“路是谁的”,“叫咱的人都过来”!笔者可以回答你,路是国家的!笔者还想弱弱的问句,叫人过来干啥?
法治社会,任何行为都必须依法办事,法不容情,更不容恶! 郑州高新区路口挂上“西美高新”的字牌,既然是“西美高新”,又岂能容忍藏污纳垢!
针对上述事件,究竟是相关部门不作为?还是村民太强硬?相信您会给出答案......
说明:文章图片均来自网络及业主提供,文中观点仅代表个人!
閱讀更多 豫鑑老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