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了信息就被扣款,被這些網貸APP坑了怎麼辦?

暫時避開今年央視“315”的威力後,近期,違規現金貸們又重新開啟了狂飆模式。收取砍頭息者有之,重返校園貸者有之,運作“714高炮”者亦不勝枚舉。

除了這些薅羊毛的慣用套路,很多公司還挖掘了新的收割方式:不放貸,只要註冊就扣費。當用戶問起扣費原因,則答曰:“信用評估費用”。更有甚者,乾脆不作回覆,扣了就是扣了,受害者維權無門。被投訴多了,就換一個馬甲,之後還會有一茬又一茬新的受害者受騙上當。

不放貸,巧妙規避監管,什麼都不做就可以輕鬆薅羊毛……看起來,這些公司比那些放現金貸的同行們膽子更大,吃相也更難看。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很多用戶存在大量資金需求,而對於普通借款人來說,能及時滿足他們資金需求的機構實在太少或者很難爭取。如此一來,也就給了一些不正規平臺“趁火打劫”的機會。

賺錢的秘密:註冊就收費 以“個人信息評估推薦服務”為由者居多

近日,有越來越多網友在某投訴平臺上反映,自己在未買過任何產品也未輸入過支付密碼的情況下收到來自網貸平臺方的扣款短信。有網友甚至表示,自己連扣款提示短信都沒有收到。

據統計,存在“不知情便扣款”情況的網貸App至少有10餘款。根據網友提供的數據,平臺扣款數額從98元到299元不等,扣款理由也是五花八門,“個人信息評估推薦服務”佔多數,但不少用戶並不知自己使用過此項信息評估服務。例如,此前,互金通訊社報道過上海造藝科技(點擊查看)和上海米螢(點擊查看)旗下多款APP就是以註冊即收信用評估費的方式賺錢。而上海造藝科技一直以來是媒體報道中的常客,靠收取信息評估費賺錢也成了他們某種特定的標籤。

無獨有偶,近日,一款叫做“優選分期”的APP也因為一註冊就亂扣費被大量用戶投訴。用戶“7416486480”在黑貓投訴上表示,因為疫情影響自己暫時沒有工資收入,一時手頭資金緊張。3月23日,他在網上看到優選分期貸款的廣告後就下載了該APP,註冊過程中,除了填寫個人信息,還要綁定銀行卡才能成功。該用戶表示,雖然註冊了賬號,但是他還沒有申請平臺上的借款產品,沒想到當天自己就收到銀行卡的扣款提示。根據提示,優選分期一共扣了他267.86元,卻未說明原因。

為搞清楚事情原委,該用戶打電話給優選分期客服,但始終無人接聽。互金通訊社嘗試聯繫對方客服諮詢相關問題,也一直未能接通電話。天眼查顯示,優選分期的運營主體為廣州嘉致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這家公司成立時間為2019年8月15日,距今才半年多。而這家公司的股東結構也十分簡單,法定代表人梁德寶是公司大股東,持股90%,另一位股東吳劍輝持股10%。

梁德寶和吳劍輝還有一家廣州奇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吳劍輝是公司大股東,持股90%,梁德寶持股10%,成立時間也是2019年8月15日。

2019年12月5日,該公司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黃埔分局列入異常經營名單。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向互金通訊社表示,當前階段很多用戶存在大量資金需求,而對於普通借款人來說,能及時滿足他們資金需求的機構太少或者很難爭取。如此一來,也就給了一些不正規平臺“趁火打劫”的機會。“有的平臺可能連註冊信息都是假的,或者根本就沒有註冊,很難被監管發現。”尹振濤說。

值得一提的是,為這些違規扣款提供支付通道的是不乏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業內人士認為,多數中小型第三方支付企業很難靠自身的業務來達到盈利,因此為了生存,很多第三方支付企業開始打政策、法規的‘擦邊球’,甚至違規、違法操作。第三方支付平臺在與網貸App進行合作時,若網貸平臺缺乏資質或相關證明,第三方支付平臺還繼續跟它們合作,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難防的套路:服務協議藏貓膩 違規亂象亟待監管

如今,網貸APP一註冊就被扣費似乎成了行業內的潛規則,照貓畫虎挖坑的人越來越多,經不住誘惑掉進去的也總是大有人在。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帆接受互金通訊社採訪時表示,這種現象大多是為了規避監管變相收取費用,但實質仍然是違反監管要義的。網貸平臺通過收取信用評估費或者其他前置服務費,變相扣取用戶費用,其實質與砍頭息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將這種費用進行隱蔽處理。

很多情況下,這類APP所謂需要收費的“個人信息評估推薦服務”,多隱藏在用戶剛註冊時填寫的服務協議裡。事實上,用戶在註冊APP過程中,需要自行勾選服務協議,諸如“我已閱讀並同意《代扣服務協議》”“登錄即代表您同意《用戶服務協議》”“我已閱讀並同意《評估推薦服務協議》”……而這些APP收費的信息評估推薦服務就隱藏其中,他們利用多數用戶很少會認真閱讀註冊時相關協議的心理,以用戶同意服務協議為由,很輕汙地“拿走”了用戶的錢。

從註冊到自行勾選服務協議,看上去再尋常不過的註冊場景,實際上卻陷阱重重。

可以說,目前市場上存在許多不合規的網貸App,他們的“套路”也層出不窮,給用戶識別和判斷造成了不小難度。“用戶儘量不要使用不知名的網貸App,也不要通過這類產品來理財。與此同時,要注意註冊協議中所涉及的相關隱私問題,努力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尹振濤建議。

王帆認為,目前這種新型的現金貸套路方式也是監管和法律所禁止的,用看似合法的方式規避監管規定的行為,其實仍然繞不開監管的管控。一方面,監管法規可以針對新型的現金貸套路方式作出更為細化的規定,通過列舉可納入監管範圍的套路方式等立法技術讓監管機關和司法機關執法時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考慮到監管法規不可能窮盡所有違法違規具體形式的客觀限制,監管機構和司法機關在法規執行層面可以從法律立法目的和監管目標的角度,對現有監管法規進行解讀和適用,將變相規避監管的新套路方式及時納入監管範圍,以更好地杜絕違規現金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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