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提取政策有變動!低繳存額職工可申請租房全額提取

 東莞公積金提取政策有變動啦!

  為了支持無房職工通過租住本市住房解決居住問題,推動租購併舉住房制度建設,在去年政策優化的基礎上,今年,我市完成了《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修訂後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再次對租房提取政策進行了優化,新增了低繳存額全額提取和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按實際租金據實申請兩種方式,該辦法已於本月正式實施。

  低繳存額可全額提取

  新發布的提取政策與原政策相比有哪些變化?對此市公積金中心解讀表示,修訂後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再次對租房提取政策進行了優化,新增了低繳存額全額提取和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按實際租金據實申請兩種方式。

  取消享受社會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取消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提取;取消離職提取;取消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單價20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不超144平方米預(決)算金額”的提取額度限制。

  新修訂的《提取辦法》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有幾種提取方式?新政策規定: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提取申請人已連續繳存滿3個月即可申請,申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行選擇:月繳存額高於規定標準,可申請提取繳存當月規定比例及額度上限的住房公積金;

  月繳存額低於規定標準,可申請月繳存額全額提取;.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可按實際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請提取。

  根據政策,本市無房職工,月繳存額等於或低於350元的,可申請全額提取;月繳存額高於350元的,可申請提取繳存當月規定比例及額度上限的住房公積金,申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行選擇。

  取消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額度限制

  取消“單價20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不超144平方米預(決)算金額”的限制,由申請人據實申報。

  租房提取有規定

  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涉及的規定標準、規定比例和額度上限分別是多少?申請人應如何計算一個月的可提額度?

  對比新政策也有了具體規定。規定標準指350元、規定比例指70%、額度上限指1800元。

  例如,申請人A(月繳存額280元)、B(月繳存額400元)、C(月繳存額3500元),均在本市沒有租住保障性住房;申請人D(月繳存額1000元,在本市租住保障性住房每月租金800元),可提額度計算規則如下:

  申請人A:280元﹤350元,應按每月繳存額計算可提額度,即申請人A本月可提280元;

  申請人B:400﹥350元,400元×70%﹤350元,應按350元計算可提額度,即申請人B本月可提350元;

  申請人C:3500﹥350元,3500元×70%≥350元,應按實際計算可提額度,不超上限1800元,即申請人C本月可提1800元;

  申請人D:可選擇按比例計算(本月可提700元)或者按實際租住保障性住房金額計算(本月可提800元)。申請人需選擇方案的可通過櫃檯或智慧櫃員機辦理;申請人通過自助渠道辦理,系統會自動計算且提供較高可提額度的方式。

  已有3.6萬名月繳存額低於350元職工申請全額提取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修訂實施後,截至3月23日,提取新政實施以來,我市已有超過3.6萬名月繳存額低於350元的職工申請了租房全額提取。據市公積金中心統計,該政策將有望惠及約80萬名的繳存職工。

  市公積金中心表示,《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實施,將有助於引導低繳存職工以租房的方式來解決住房問題,改變重購輕租的局面,有助於加快我市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下來將通過抓好辦法的實施,推動我市公積金提取政策不斷健全完善、發揮作用,力爭惠及更廣泛的群體,更好地滿足我市繳存職工的居住需求,助力更多職工實現“安居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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