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坚持“五化”压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自《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出台后,开江县进一步调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坚持“五化”压责,有效改善了安全生产基本面,守住了安全生产基本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清单化明责。制定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和部门、乡镇属地监管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方面。

公开化亮责。在重点企业公开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

规范化述责。一是单位季度述责,每季度安委会例会选取四个乡镇(部门)述责;二是年终个人述责,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年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述责。

常态化督责。县委绩效办、县安办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县安办结合季节特点开展明查暗访,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

精准化问责。县安委会常态化暗访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县安办逗硬落实工作要求,及时发出提醒函,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后两名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对工作履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报送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王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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