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微商品牌“花皙蔻 CLORIS LAND”產品為何虛假宣傳屢成被告?

30億微商品牌“花皙蔻 CLORIS LAND”產品為何虛假宣傳屢成被告?


  近日,一款打著“源自澳洲的有機護膚品牌”微商品牌花皙蔻 CLORIS LAND在朋友圈活躍起來。據企查查顯示,商標花皙蔻 CLORIS LAND隸屬於廣州嵐萃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嵐萃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龔天貴,另外一位投資人是李子恩,公司成立於2011年1月7日。此外,花皙蔻玫瑰花露淡斑精華液(國妝特字G20130973)與花皙蔻玫瑰花露凝皙柔白防曬露SPF30 PA+++(國妝特字G20130409)屬於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其他均屬於普通化妝品。


30億微商品牌“花皙蔻 CLORIS LAND”產品為何虛假宣傳屢成被告?

企查查顯示


  據花皙蔻 CLORIS LAND創始人龔天貴表示,花皙蔻將在下一個5年,集中資源發展戰略性渠道,計劃2020年將完成入駐10000家個人護理渠道網點,20000家CS渠道終端以及1000家單品牌旗艦店,同時覆蓋主要的B2C電商以及發展至少500000的微分銷渠道。


  儘管龔天貴有著壯大微商品牌的雄心壯志,奈何花皙蔻 CLORIS LAND一直以來備受爭議,不僅被消費者控訴法庭成被告敗訴,甚至還遭到監管部門處罰。


  消費者舉報花皙蔻產品出現假貨與虛假宣傳


  社交財經在“聚投訴”發現,消費者馬女士反映在長春某實體店買到了花皙蔻產品假貨,據馬女士反映,2019年6月,自己在美妤化妝品購買一個卸妝水和一瓶花皙蔻泥膜。“這款泥膜我之前購買過,舊泥膜是乳白色膏體帶很多黑竹炭顆粒。我打開了新泥膜,肉眼幾乎看不到幾顆竹炭粒,白花花跟牙膏一樣。又洗臉用了一下,兩者的膏體也有差別。”馬女士表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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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皙蔻泥膜對比(左真,右假)


  馬女士發現花皙蔻泥膜外包裝的顏色和字體跟此前買的有細微差別,聯繫店家則解釋說換了包裝。最終通過多次溝通,該店家給馬女士換了一瓶泥膜。


  而此前,據使用過花皙蔻產品的消費者張女士反映,使用過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隱形裸妝真顏霜以及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隱形補水面膜之後自己整個臉都過敏了,長了很多紅色的不明物。張女士通過仔細的查看了花皙蔻產品的說明後發現了問題,“產品外包裝圖案都是含羞草,給消費者的第一感覺就是內含含羞草成分的化妝品,但該產品的實際成分說明中卻是寫著內含有:含羞草決明提取物,而非含羞草(含羞草與含羞草決明是二個物種),根本沒有含羞草的成分,這明顯就是欺騙消費者。”


  此後,經監管部門人核查發現,張女士投訴事項屬實,“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隱形裸妝真顏霜和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隱形補水面膜”兩款產品,外包裝上標註含有“含羞草決明提取物”成分,產品名稱標註不符合規定,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或者誤解。


  社交財經發現,2014年9月25日,廣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行政處罰信息【穗工商天分處字〔2014〕190號】顯示, 廣州嵐萃貿易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遭處罰通告。


  對此,相關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真實、全面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此外,花皙蔻 CLORIS LAND官網一直宣稱“源自澳洲的有機護膚品牌”,但據相關媒體表示:“不知道天然活機是否指有機產品?如果是指有機化妝品,那在中國是不能宣傳的。想當初韓後巨資投入有機宣傳和廣告,國家一紙禁令(2012年3月1日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併發布的《有機產品認證目錄》),讓他損失慘重,喪失了與韓束競爭的最佳機會。”


  花皙蔻因產品虛假宣傳屢屢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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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一則名為《孫某旭與廣州嵐萃貿易有限公司、南寧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南寧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桂林崇信路分店產品責任糾紛2016民初8769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孫某旭訴被告廣州嵐萃公司生產的“花皙蔻薄荷淨顏控油爽膚水”產品外包裝上存在虛假宣傳的欺騙消費者用語,誤導了原告做出購買決定,是屬於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原告認為涉案產品存在如下問題:


  1、涉案產品包裝宣傳“薄荷傳說中薄荷是美麗的精靈曼茜幻化而成的,被稱為精靈之草,薄荷的味道沁人心脾,颯爽清涼,其提取液應用於護膚,給肌膚帶來清涼感,並具有很好的保溼和調節油脂分泌的功效”,原告認為“調節油脂分泌”屬於人體內分泌系統和新陳代謝系統的功能,涉案產品是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可能具備“調節油脂分泌”的功效,且“調節油脂分泌”屬於療效性宣傳和虛假宣傳,違反了《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條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


  2、涉案產品包裝宣傳“*歐盟ECOCERT是國際知名的成分和產品認證機構,其標誌代表著高品質和高信譽的保證”,這段宣傳以認證機構保證其產品的“高品質、高信譽”質量和性能,屬於虛假宣傳、非法宣傳。


  因此,起訴請求判令:1、被告南寧屈某氏崇信路分店、南寧屈某氏返還貨款327元;2、被告嵐萃公司賠償9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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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顯示廣州嵐萃貿易有限公司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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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企查查


  社交財經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還發現,2016年11月2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一則《鄭少麗與廣州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店、廣州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廣州嵐萃貿易有限公司產品責任糾紛2016民終14362二審民事裁定書》顯示,廣州嵐萃貿易有限公司產品同樣出現了普通化妝品虛假宣傳而成為被告且均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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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社交財經通過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關鍵詞“廣州嵐萃貿易有限公司”發現,關於廣州嵐萃貿易有限公司公司的裁判文書就有27篇之多,而大部分都是因為其產品虛假宣傳造成的民事訴訟。


  多級代理模式遭質疑


  社交財經在一個名為“風行國際花皙蔻代理群”發現,花皙蔻的代理級別分別是1000元的初級代理;8000元的中級代理;3.9萬元的高級代理;15萬元的合夥人;30萬元的總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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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每當有人花錢升級高級別代理的時候,“風行國際花皙蔻代理群”就會不停的發恭喜某某花8000元成為中代”等文字刷屏。此外,據一位花皙蔻總代表示:“不同級別的代理對應的拿貨價不同,我們以零售價為168元的白米精華水為例,VIP的拿貨價為121元,市代的拿貨價為106元,省代的拿貨價為91元,總代的拿貨價為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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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出涉傳質疑


  今年疫情期間,花皙蔻的代理商們也沒忘記降低門檻吸引新的會員,據群裡代理商表示,原本1000元的初級代理降價為520元,8000元的中級代理將為5200元。而為了規避涉傳嫌疑,花皙蔻相對其他微商品牌,取消了推薦獎與團隊計酬。

30億微商品牌“花皙蔻 CLORIS LAND”產品為何虛假宣傳屢成被告?

  社交財經觀察發現,2018年8月6日—23日,花皙蔻代理費上出現了較為明顯的降價,30萬的總代變為18萬,15萬的合夥人變為8萬,3.9萬的高級代理變為2.5萬元。


  但是發佈該招商廣告頁面印上的是“聚美薈”“艾麗絲小姐”與“人魚線”,那麼他們與花皙蔻是什麼關係呢?據官網介紹,聚美薈社群創始人也正是花皙蔻品牌創始人龔天貴,2012年5月,龔天貴創辦紐萃藍德化妝品集團並擔任CEO,該集團旗下品牌有ClorisLand花皙蔻、MissAlice艾麗絲小姐、人魚線、潘多拉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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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社交財經還注意到,花皙蔻還招線下代理門店,分為省會城市、地級城市、縣級城市三個級別,其線下門店招商宣傳“代理花皙蔻,年賺27.6萬元不只是說說而已!”


  而至於花皙蔻下線門店是否會出現線上同樣的問題,社交財經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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