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報
日前,天津市生態環境部門創新環境監管方式,充分利用遙感檢測、在線監測、視頻監控、用電監控、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監測、“不接觸”執法、“信息化”監管。為優化減少執法頻次,建立環境執法“正面清單”,對環境保護“領跑者”,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汙染排放總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涉及重大工程、重點領域的管理規範、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除信訪舉報調查等特殊情況外,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同時,統籌市、區兩級執法隊伍,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已納入區級季度抽檢名單的,市級不再安排現場執法檢查,確有必要檢查的,同步開展、檢查一次。(記者 曲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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