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法院党组专题部署“三项治理”行动

3月27日上午,潜山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三项治理”行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综合办公室、刑庭、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长首先传达了3月26日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专门学习《全市法院系统“三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潜山法院专项行动进行部署,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潜山市人民法院“三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全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巡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四个专项工作组。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紧密衔接、责任压实到人的良好工作格局。各工作组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对2015年以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整改台账,并迅速开展整改。三是强化考核监督。本次行动成效与年度部门及个人岗位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次专项行动,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切实推动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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