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司法行政风采展示】开封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司法部通报表扬

近日,司法部通报表扬“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开封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表现突出集体。

2018年10月,开封市司法局成立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以来,调委会积极参与信访事项矛盾化解工作,共成功调解人民调解信访事项21件,节约了司法成本,构筑起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开封市司法局不断加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建设,在市社情民意中心接待厅派驻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间专属办公用房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组建由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1名协调联络员组成的调解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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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具有较强的综合理论素养、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群众工作经验。具体工作中,他们对符合人民调解要求的来访群众进行就地调解,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要求,切实起到了人民调解“防火墙”“灭火器”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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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开封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访调对接机制,科学制定案件分流、对接移交、信访反馈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制度,制作了访调对接流程图,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引导到位。选派联络员参与市信访局对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类信访事项的甄别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优选人民调解渠道解决诉求。二是移交到位。对符合调解条件的信访事项,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人民调解室经审查确定受理的,主动联系信访人启动调解程序。三是调解到位。信访事项的调解工作,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调解成功的,及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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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制定了联席会商、情况通报、研判预警、跟踪回访等制度规范,建立了案件登记、卷宗管理等4项工作台账,使调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开通信访绿色通道

开封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注重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独特优势,特别设立信访事项矛盾化解“绿色通道”。建立信访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信访人当地调解组织互相衔接机制,不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服务前移,及时开展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对于行动不便的信访人,开展上门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累访。

2019年1月,156名农民工到市社情民意中心反映欠薪问题,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接到移交信访件后,迅速启动调解机制,与农民工所在地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多方协调沟通,仅用了三天时间就促成了农民工与施工单位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矛盾纠纷。

而这只是开封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开展信访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调委会共收到群众赠送的感谢锦旗5面,受到信访部门和群众的好评,筑牢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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