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1A傑出人才綠卡,到底要多“傑出” ?


在日常諮詢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在各行各業優秀的人才,當聽到“傑出人才”(extraordinary)這個詞都會躊躇不前,又聽說法律條文規定的第一個衡量標準“提供獲得諾貝爾獎或類似級別的國際大獎項證明”時,就認定自己不合格而放棄申請,其實非常可惜。


而且,符合這10項要求中的3項並非難事,有幾項其實也有一定關聯性。

如申請人符合第1項,獲得了某專業領域的重要獎項(該獎項須是該領域具有權威性的、國內或國際的才可獲移民官青睞);申請人必須是獎項的獲獎者,如果是團體獎項授予給單位的,通常不被移民局認可。一般情況下,這樣重要的獎項也會對獲獎人有一定媒體報道(第7項)。這樣,申請人一下子就滿足了2項。

如申請人有專利、知識產權或著作權等,投入應用後因此對該細分領域的發展創造出一定貢獻的,第3項(原創性貢獻)就可符合。通常這類創造或技術領域有所成就的申請人也可能符合第1項(獎項)、第5項(協會成員)或第7項(媒體報道)。如申請人是該領域的優秀企業家(第6項),其公司對行業有原創性的貢獻,那申請人也可能符合第3項。

類似的關聯性還有很多,因此某專業協會會長、發表過專業著作的學者、屢獲獎項的年輕設計師、某擔任過多項國際賽事裁判的專業人士……等等都是可以的。

但是需要和專業的機構進行充分溝通,對於獎項、創造力、行業貢獻等各個要求的判定須專業“定義”,並非“想當然”就能符合移民官的審核標準。

這一切,都需系統的調研、整理、有針對的類比、充分的證據,從而提交符合法律條款和移民官判斷的申請文件。

綜上所述,EB-1A其實並非大家所想的那麼高不可攀,關鍵在於專業團隊對申請人職業背景亮點的挖掘。

無論如何,只要申請人在專業領域屬於傑出人才的範圍,在我們正確的指引下對其以往的工作進行提煉,證明其卓越性,最終能夠一步到位拿到美國綠卡。

其實該項目的申請條件並沒有想象中困難,加凱每年都有數十名優秀人才的移民申請EB-1A並獲批准,幫助各行業的傑出人才成功移民美國,一步到位申請到美國綠卡。


EB-1A傑出人才移民的適用範圍非常廣泛,只要你是某個領域裡突出的人才,你就可以提交傑出人才申請。我們做過的成功案例中,有醫生、畫家、教育家、也有工程師、廚師、廣告設計師、攝影師、電影導演等各式各樣的人才。


美國EB-1A傑出人才綠卡,到底要多“傑出” ?


如何用材料證明自己有EB-1A資格?


那如何證明你是在領域裡突出的優秀人才呢?並不是只有獲得諾貝爾獎或奧林匹克獎的人才才算是傑出人才。


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10條中的至少3條就可提出EB-1A 申請,不過申請人必須提交可支持其申請的證明文件。


美國EB-1A傑出人才綠卡,到底要多“傑出” ?


申請條件:


美國EB-1A傑出人才綠卡,到底要多“傑出” ?


1. 榮獲獎項:曾獲得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2. 學術研究:發表過學術論文,出版書籍,文章發佈;

3. 重大貢獻:擁有領域內獨創、原創性成果,或貢獻;

4. 評委資格:曾擔任評委,評審,評論,鑑定的經歷;

5. 協會認可:擁有一定專業准入門檻的協會,會員資格;

6. 領導地位:擔任組織或團體的主要領導或重要職位;

7. 媒體報道:全國或國際性媒體報紙,刊物,電視,網絡,或其他媒體報道的經歷;

8. 同行高薪:高於行業平均水準收入;

9. 作品展覽:藝術展覽,作品發佈,創作展示,或其他等相關經歷;

10. 商業價值:票房收入,影片銷售,或創作商業價值。


EB-1A傑出人才這一綠卡種類適用於任何領域當中小部分處於最傑出行列的從業人士。在某種程度來講,EB-1A辦理方便快捷、成本低,其中包括了藝術,科學,商業,教育,體育五大領域,適用人群非常廣泛,基本所有的職業都可以涵蓋在這五項之內。


而且,符合這10項要求中的3項並非難事,有幾項其實也有一定關聯性。


如申請人符合第1項,獲得了某專業領域的重要獎項(該獎項須是該領域具有權威性的、國內或國際的才可獲移民官青睞);申請人必須是獎項的獲獎者,如果是團體獎項授予給單位的,通常不被移民局認可。一般情況下,這樣重要的獎項也會對獲獎人有一定媒體報道(第7項)。這樣,申請人一下子就滿足了2項。


如申請人有專利、知識產權或著作權等,投入應用後因此對該細分領域的發展創造出一定貢獻的,第3項(原創性貢獻)就可符合。通常這類創造或技術領域有所成就的申請人也可能符合第1項(獎項)、第5項(協會成員)或第7項(媒體報道)。如申請人是該領域的優秀企業家(第6項),其公司對行業有原創性的貢獻,那申請人也可能符合第3項。


類似的關聯性還有很多,因此某專業協會會長、發表過專業著作的學者、屢獲獎項的年輕設計師、某擔任過多項國際賽事裁判的專業人士……等等都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和專業的機構進行充分溝通,對於獎項、創造力、行業貢獻等各個要求的判定須專業“定義”,並非“想當然”就能符合移民官的審核標準。


這一切,都需系統的調研、整理、有針對的類比、充分的證據,從而提交符合法律條款和移民官判斷的申請文件。


綜上所述,EB-1A其實並非大家所想的那麼高不可攀,關鍵在於專業團隊對申請人職業背景亮點的挖掘。


無論如何,只要申請人在專業領域屬於傑出人才的範圍,在我們正確的指引下對其以往的工作進行提煉,證明其卓越性,最終能夠一步到位拿到美國綠卡。


美國EB-1A傑出人才綠卡,到底要多“傑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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