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錢包——頂風作案必誅之

作者提示:曉花(上海)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繫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經營範圍: 從事互聯網信息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計算機服務(除互聯網上網服務),計算機系統集成,軟件開發,雲基礎設施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網絡工程,自主基礎軟件服務,商務諮詢,企業管理諮詢,市場信息諮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設計、製作、代理各類廣告,數字作品的數據庫管理。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作者調查這家公司不具備國家頒發任何從事此行業資質,曉花互聯網科技有限通過互聯網平臺虛假宣傳大肆攬客通過手機APP(小花錢包)從事違法活動,網友在2020年2月9日已經向中國互聯網信息舉報平臺進行舉報,此案件已轉交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但是十分令人詫異的是此案件截止今日毫無進展,且小花錢包平臺僱傭大量“催收”人員對金融消費受騙者個人進行人權侵害,2019年10月21日,全國掃黑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相關法律政策文件,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簡稱兩高兩部)共同研究制定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非法放貸情節嚴重的將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並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但今天已經是2020年3月12日距離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僅僅三天,這家互聯網公司究竟何方“妖孽”竟敢如此大膽,作者調查這家公司是2015年在上海嘉定區註冊成功,但生不逢時2016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號令為加強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中國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但此時已是2020年也就是說這家公司在中國金融都市上海註冊非法經營長達5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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