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責任單位(含2家監理)被立案處罰!北京公佈

2019年建築起重機械市級安全執法抽查情況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加強建築起重機械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號)等文件要求,強化我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建築起重機械事故,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於2019年組織開展了施工現場建築起重機械安全專項執法抽查工作,具體情況如下:


一、抽查總體情況

2019年市監督總站共隨機抽取建築起重機械360臺(其中塔式起重機304臺,施工升降機56臺),涉及75項工程、100家產權單位。經實體檢測整機合格300臺,合格率為83.33%,其中塔式起重機合格261臺,合格率85.86%;施工升降機合格39臺,合格率69.64%。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執法人員要求責任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對60臺整機不合格的機械責令停機整改,整改完畢後,要求使用單位委託專業檢測機構進行復檢,複檢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32家責任單位(其中施工總承包單位8家,監理單位2家,拆裝單位2家,產權單位20家)依法實施了立案處罰,對2家拆裝單位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

二、建築起重機械檢測關鍵類不合格項目情況

(一)2019年度塔式起重機抽檢關鍵類不合格項目排序

序 號

不合格項目內容

不合格

臺數

1

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低位的塔式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之間不小於2m的距離;處於高位塔式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與低位塔式起重機中處於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於2m。

21

2

金屬結構的連接焊縫無明顯可見的裂紋等缺陷。螺栓和銷軸連接應符合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9

3

塔式起重機的主要受力構件不應有塑性變形、嚴重鏽蝕(或腐蝕)和可見裂紋。

7

4

制動器的零部件不應有裂紋、過度磨損、塑性變形、缺件等缺陷。液壓制動器不應漏油。制動輪與摩擦片之間應接觸均勻且不能有影響制動性能的缺陷或油汙。

6

5

鋼絲繩斷絲數不應超過規定的數值。

5

從抽查不合格塔機的關鍵類項目來看,較為突出的問題是:

21臺塔機存在安全距離不足的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48.8﹪;9臺塔機存在塔身主肢結構焊縫有裂紋、連接螺栓鬆動的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20.9﹪;6臺塔機存在制動器失效的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13.9﹪;5臺塔機存在鋼絲繩斷股、斷絲的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11.6﹪。


(二)2019年度施工升降機抽檢關鍵類不合格項目排序  

32家責任單位(含2家監理)被立案處罰!北京公佈

從抽查不合格施工外梯的關鍵類項目來看,較為突出的問題是:8臺施工外梯存在附著拉桿V型卡孔徑過大、附牆座開裂等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47.1﹪;7臺施工外梯存在連接螺栓鬆動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41.2﹪;6臺施工外梯存在吊籠門機械鎖和電氣安全開關失效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35.3﹪;5臺施工外梯存在相序保護器失效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29.4﹪;3臺施工外梯存在吊籠頂活板門電氣安全開關失效的問題,佔不合格臺數的17.6﹪。


三、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施工總承包單位對現場在用建築起重機械管理缺位,機械安全重視程度不夠

承德長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海淀區上莊鎮C02地塊定向安置房項目和1#住宅樓等5項、7#居住公共服務設施等3項,中建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的1#住宅樓等11項,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新機場工作區工程房建項目施工一標段,存在塔式起重機安全距離不足,互相干涉的問題。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審核不嚴

北京昊海建設有限公司總承包施工、北京華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兩園之間棚改安置房(一畝園項目)三標段工程,北京城建遠東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北京東方華太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30-1#辦公商業樓(自持)等18項項目,存在建築起重機械司機無證上崗作業的違規行為。


(三)拆裝單位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要求進行附著作業

兩園之間棚改安置房(一畝園項目)三標段工程現場登記編號為京FS-S36744施工升降機的拆裝單位北京嘉程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和6007-2#住宅樓等25項工程現場登記編號為京FT-S27935施工升降機的拆裝單位中興建設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施工升降機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安裝的違規行為,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的相關要求,

已對北京嘉程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和中興建設有限公司進行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的行政處罰。


(四)產權單位對建築起重機械管理不到位,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走過場,不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一是北京九洲福音房地產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為1#集體宿舍及配套服務樓等8項(北京東郊法國國際學校項目)、活動中心等4項提供的8臺施工升降機(登記編號分別為京FS-S46489、京FS-S35849、京FS-S36986、京FS-S46926、京FS-S36984、京FS-S47423、京FS-S23657、京FS-S42260),經檢測整機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問題:標準節斜腹杆開焊;梯籠傳動板與籠體連接處螺栓缺失螺母;附著架與樓體連接的附牆座開裂;傳動板與吊籠連接銷軸缺失擋板;籠頂銷軸擋板失效;附著架連接銷軸的開口銷用鐵絲代替;垂直度超標。

二是北京蒲陽建築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河西區X90R2、X90A1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A33基礎教育用地提供的5臺塔式起重機(登記編號分別為京HR-T39023、京HR-T49061、京HR-T48255、京HR-T39021、京HR-T39022),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

標準節連接螺栓多處鬆動、鏽蝕;下回轉結構內側多處開焊;塔尖斜腹杆變形;操作手柄零位保護失效;變幅小車鋼絲繩斷絲報廢,達到報廢標準。

三是北京沂鑫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為01-005-北區1號樓等15項、01-013-南區1號樓等11項提供的3臺塔式起重機(登記編號分別為京PG-T50938、京PG-T50715、京PG-T51208),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標準節與外部圓管焊接;標準節銷軸開口銷用鐵絲代替;基礎有積水;頂昇平臺防護欄杆缺失。

四是北京合盛宏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為海淀區上莊鎮C02地塊定向安置房項目提供的3臺塔式起重機(登記編號分別為京FT-T37820、京FT-T34813、京FT-T38219),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主捲揚制動裝置失效;起重臂斜腹杆變形;起升鋼絲繩穿繩錯誤。

五是北京江匯建築技術有限公司為6007-2#住宅樓等25項提供的2臺施工升降機(登記編號分別為京FT-S47178、京FT-S37244),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吊籠門機械鎖失效;相序保護器失效;吊籠與傳送板連接銷軸擋板失效。

六是北京立新順超機械施工有限公司為北京地鐵19號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7合同段提供的2臺塔式起重機(登記編號分別為京SY-T40914、京SY-T14767),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吊鉤防脫鉤裝置失效;標準節混裝;基礎有積水;零位保護失效;標準節連接銷軸外竄。

七是北京宇田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為順義區仁和鎮沙坨村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安置房提供的1臺塔式起重機(登記編號為京SY-T47954),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吊鉤防脫鉤裝置失效;鋼絲繩防脫槽裝置缺失;迴轉塔身連接螺栓鬆動。

八是北京鑫興鵬發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為北京地鐵19號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7合同段提供的1臺塔式起重機(登記編號為京MT-T12239),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塔尖處斜腹杆開焊;迴轉上支撐開焊。

九是北京正方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為北京地鐵17號線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提供的1臺塔式起重機(登記編號為京PG-T45422),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

主捲揚鋼絲繩斷絲,達到報廢標準;頂升橫樑防脫裝置缺失;平衡重配重無標識;休息平臺數量不足。

十是北京星城瑞景商貿有限公司為北京地鐵17號線工程土建施工08合同段提供的1臺塔式起重機(登記編號為京DX-T23597),經檢測整機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鋼絲繩斷股報廢;相序保護器失效;後平衡臂防護欄杆夾板缺失;爬梯變形;司機室有遮擋物,影響操作視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強復工前安全檢查。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本市部分施工現場建築起重機械停用時間較往年偏長。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復工前,應當組織產權單位、拆裝單位及監理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具備條件的施工單位可聘請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復工前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加強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加強建築起重機械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號)的有關要求,建設單位對於涉及不同施工單位在同一施工現場使用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確保塔式起重機間安全距離符合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應進一步增強對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管控力度,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應當按照相關要求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各集團公司、項目部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加大對建築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工、司索工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審查力度,對建築起重機械完好狀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有效消除建築起重機械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加強起重機械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針對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塔機頂升、附著等環節,拆裝單位應嚴格落實以下要求:一是嚴格按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履行專項施工方案編審程序,當附著杆長度、附著間距等不滿足使用說明書要求時,應當進行設計計算,繪製附著裝置結構圖並編寫相關說明,併入設備拆裝專項施工方案,按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履行審核、審查和專家論證等程序;二是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安拆作業,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組織自檢和開展隱患排查管控;三是嚴格在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許可範圍內承攬工程,嚴禁出租、出借資質證書,不得轉包、違法分包工程,不得使用不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四)定期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產權單位應做好起重機械定期維護保養,按要求為建築起重機械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每月至少對起重機械完好狀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並填寫“起重機械定期檢查記錄”,確保建築起重機械安全運行。

(五)持續加大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管力度。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要對設備註冊登記、使用登記、安拆告知等重要環節進行嚴格的監督審核,有計劃、分階段的持續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在監督檢查中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有效防控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系統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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