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法院:恶意欠薪被执行人惧上“黑名单”火速达成协议

红网时刻怀化3月27日讯(通讯员 石夏碧)“张某某,我是靖州法院执行法官,我们查到你微信上有5000元进账又火速转移的情况,如果你有偿还能力却拒不支付申请人黄某某的劳务工资,我们将对你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甚至拘留的强制措施。”3月26日,迫于执行威慑力,拒不支付劳务工资的被执行人张某某来到靖州法院,与申请人达成了限期还款的协议。

申请人黄某某为被执行人张某某承揽的建筑项目提供装模等劳务,2019年7月双方结算时,张某某尚欠黄某某劳务工资款4万元,并立下欠条一份。黄某某几番催要无果诉至法院。靖州法院经审理作出了令张某某限期支付黄某某工资的判决。因张某某不履行生效判决,黄某某向靖州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张某某发起财产查询,发现其账户内尚有一万余元,为避免转移财产,执行干警立即将张某某账户冻结。考虑到年关将至,为帮助申请人尽快拿到工资,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当下支付了黄某某工资一万元。不料疫情来势汹汹,法院干警即时投入到紧张的疫情防控工作中,执行工作也受疫情影响暂且搁置。

近期,执行干警再次启动对张某某的财产查询,发现其微信账户内有5000元转入,还未来得及冻结就被转出,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经协调,张某某账户内已冻结的资金将即时拨付用以支付黄某某的工资,剩余欠款则在两个月内还清。

随着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执行干警马力全开,加大执行惩戒力度,按照能查封的火速查封、能划拨的及时划拨、能调解的尽量调解的要求,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开展线上查控、冻结、划拨,以及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部门进行线下查封,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执行工作模式,保障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切实维护特殊时期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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