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天津日報 中國政府網 轉自:天津廣播 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繫刪除。
不知不覺,下一個假期又要來了!
有不少小夥伴關心
剛休完一個超長待機的假期
今年清明假期還照常放假嗎?
會不會取消?
答案來了
↓↓↓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今天發佈通知
2020年清明節放假調休共3天
關於2020年清明節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2020年清明節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調休,共3天。
節假日期間,各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請廣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注意安全,減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做好防護,避免聚集,按照市民政部門相關要求暫停現場祭掃,開展網上祭掃、集體代祭、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掃,度過一個文明、平安、健康的節日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29日
感覺復工才沒多久
怎麼那麼快又要放假了
不過,清明放假
有人仍要堅守在工作崗位上
凡在清明當天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另外兩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這樣計算: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
清明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清明當天)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視為加班,用人單位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人員,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
2020清明節放假哪天三倍工資?
4月4日(三倍工資)
4月5日(二倍工資)
4月6日(二倍工資)
除了清明節
接下來還有
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和中秋節
按照此前國務院公佈的2020年放假安排
勞動節今年放5天哦
勞動節
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節
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國慶節、中秋節
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今年清明假期尚在疫情防控期間
還請大家合力安排假期生活
減少外出,不聚餐不聚會
出門時一定要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度過一個文明、平安的節日假期!
閱讀更多 天津津南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