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股遇上“窗口期”,協鑫集成控股股東增持計劃引質疑

協鑫集成(002506)近期的增持公告較為密集,控股股東在宣佈不超10億元增持三日後,30日又倡議自家員工增持並承諾兜底。值得一提的是,近一個月為協鑫集成年報窗口期,對於控股股東而言,在此期間均不得買賣上市公司股份,大股東增持一時難以實施。對此,有投資者質疑協鑫集成控股股東近期提出增持的目的。

增持計劃短期無法實施

協鑫集成30日發佈了一份《關於控股股東向公司全體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議書的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協鑫集團發出倡議,鼓勵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協鑫集團承諾,凡在3月30日至4月30日期間淨買入協鑫集成股票,且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並在職的員工,若因在前述期間買入協鑫集成股票產生的虧損,由協鑫集團予以補償;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則歸員工個人所有。

就在前幾日,協鑫集成大股東剛剛拋出了“十億元”級別的增持計劃。3月26日,協鑫集成公告稱,收到協鑫集團及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實業有限公司的通知,二者計劃在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間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增持股份,擬增持金額不低於5億元,不高於10億元,增持所需資金由二者自籌取得。

無論是大股東的增持計劃還是增持倡議書,對於增持的目的均表示為:基於對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的信心、維護市場穩定、增強信心等,在倡議書中還增加了——“積極應對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對資本市場的消極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協鑫集成大股東拋出的增持計劃短期實施遇上阻礙。數據顯示,協鑫集成將於4月25日公佈年報,也就意味著近一個月的時間為協鑫集成年報窗口期。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上市公司股份:(一)公司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巧合的是,大股東倡議員工增持的區間——3月30日至4月30日,剛好覆蓋了大股東無法買股的“窗口期”。

大股東高比例質押

對於補償方式與資金來源,協鑫集團表示將以現金形式對員工因增持公司股票產生的虧損予以全額補償,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補償金額也不存在最高金額限制。在“補償的可行性”一欄裡,協鑫集成表示:“本次倡議增持範圍僅為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增持期間較短且需連續持有公司股票12個月以上,整體增持金額可控,同時協鑫集團具備相應履約能力,相關補償具備可行性。”

需要指出的是,協鑫集團質押比例較高。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協鑫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協鑫集成總股本41.61%股份,其中,累計質押股份數為187434萬股,佔其持股總數的88.63%,佔協鑫集成總股本36.88%。

根據3月13日披露的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解除質押暨再質押的公告,鑫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未來半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累計數量114134萬股,佔所持股份比例53.97%,佔公司總股本比例22.46%,對應融資餘額59.15億元;未來一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累計數量152934萬股,佔所持股份比例72.32%,佔公司總股本比例30.09%,對應融資餘額74.05億元。

二級市場上,協鑫集成30日收盤報3.28元,跌幅1.5%,據iFind同花順統計,自3月以來,該股累計跌幅超40%。

“請問為何在年報窗口期開啟日,發佈增持預告,明知30日內不能買非要此時聲明買,有什麼目的?”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上提出疑問,不過截至發稿,未見到公司回覆。

記者 何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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