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14歲少女吊死1歲兒子”事件,給家庭教育帶來什麼警示?


近日,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泰國一名14歲未成年少女嫌棄1歲兒子妨礙她出去和朋友玩樂,殘忍地把兒子吊死,藏屍於嬰兒車下,至少兩天後才被發現。目前,這名叫阿麗莎的“少女媽媽”已經被警察逮捕,她將面臨15-20年的牢獄之災。

這一事件簡直駭人聽聞,也給我們家庭教育帶來一些警示。

“泰國14歲少女吊死1歲兒子”事件,給家庭教育帶來什麼警示?

首先,家長要教導孩子正確的戀愛觀。一位14歲少女,本應該在書的世界裡徜徉,本應該在學校裡與同學們一起奮鬥,一起為美好未來而努力。可是,阿麗莎卻選擇了結婚生子。具體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但至少可以肯定,她早早和人發生了男女關係,否則也不會懷孕。因此,父母一定要對孩子進行正確的性教育,教孩子懂得自珍自愛,保護自己。在成年之前,絕對不準發生男女關係;成年後在要孩子之前,要做好避孕措施,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孩子負責。

其次,父母要培養孩子熱愛學習的興趣,樹立正確的人生觀。14歲少女不在學校讀書,而是嫁人生孩子,這不是一個人熱愛學習、積極向上的陽光女孩所做的事。可見,阿麗莎吃不得讀書的苦,只會找朋友們“玩樂”,對於自己的人生毫無規劃。因此,父母要教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念,引導孩子制定人生奮鬥目標,並通過學習去實現自己的人生目標。

“泰國14歲少女吊死1歲兒子”事件,給家庭教育帶來什麼警示?

再次,做好準備再當父母。生而不養是一種罪過。在準備當好父母之前,千萬不不要生孩子,這是對自己的折磨,也是對孩子的不負責。阿麗莎自己都還是個孩子,有什麼能力扮演好“媽媽”這一角色呢?她心智還未成熟,連孩子玩性都尚未褪去,就選擇當媽媽,最終釀成了悲劇。當然,這只是極端個例,絕大多數人都不這樣做。但是,“做好準備”不但指達到法定年齡,還要求年輕人做好身體、心理上當父母的準備,還要儲備好科學的育兒知識和建立正確的育兒理論體系,同時在物質上也要滿足條件。

還有,對孩子進行生命教育。父母對孩子進行生命教育,要教導孩子尊重生命、熱愛生命。阿麗莎忍心對孩子痛下殺手,還看著孩子動幾下才死,這是何等的冷漠與無情!阿麗莎生命意識如此淡薄,一定是父母教育缺失所導致的。另外,生命教育不單單指“生死”觀念,還指要教育孩子如何把生命活得開心,活得精彩,活得有價值。像阿麗莎這種人,對生命毫無概念,只有淺薄的享樂主義,能活出生命的精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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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對孩子進行法律教育。阿麗莎對生命毫無感情,為了如此簡單的理由,就將無辜嬰兒吊死,這豈不荒唐可笑?這也和阿麗莎缺少法律意識有關係。目中無法律,心中無所畏懼。阿麗莎只顧自己的感受,完全沒有考慮到這樣的行為會帶來怎麼的法律後果?因此,父母一定要讓孩子明白法律的界限在哪裡,讓孩子時刻謹記,法律的紅線絕對不能觸碰,否則,這輩子也就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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