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後,可能基於各種因素考慮將房屋登記在子女、父母或其他第三人名下。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如主張房屋為共有或一方所有,屬於產權爭議,主張者應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的,需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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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09:57:09 晉州普法
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後,可能基於各種因素考慮將房屋登記在子女、父母或其他第三人名下。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如主張房屋為共有或一方所有,屬於產權爭議,主張者應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的,需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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