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施行!嘉興住房公積金政策有了這些新變化!

今天(4月1日)起,《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嘉興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據瞭解,這三個管理辦法是在原有細則的基礎上制定出臺的,對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作了微調。


今天起施行!嘉興住房公積金政策有了這些新變化!


提取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按建築面積每平米1500元計算,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額度按佔地面積每平米1500元計算。(原先每平米為1000元)

2、職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按每月1500元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18000元。(原先為每月1000元)

3、支付物業費提取公積金調整為按實支付,取消3200元限額。

貸款

1、購買二手房貸款期限,由原先的最長20年調整為最長30年,房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35年調整為不超過50年,且不超過該住房土地使用年限。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定額,由原先的每戶最高15萬上調至20萬。


據瞭解,這些政策的微調是根據市場租金水平、建房成本等的變化,作出的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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