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爱听好听的歌,爱看好看的小说。
一般来说,好听首先体现在旋律上,这是流行的前提,然后升华在歌词上,这是传唱的加权。
而小说的好看则首先体现在情节上(含人物和事件),包括情节密度,情节曲折度,情节离奇度,情节合理性,情节新鲜度等。
总之,没有好情节,故事的好看程度就要大打折扣,甚至根本不成立。
很多新人写手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在情节这块:太平淡,太老套,节奏太慢,太想当然等都是常见问题。
所以要想自己的小说作品好看,第一步就是先围绕情节的这些点进行针对性提升。
其次决定小说是否好看的是作者的文笔。包括:叙事的能力,表达的准确性和独特性,文笔的优美度,文笔的幽默度等。
我们也能看到很多现实题材的小说,情节相对比较一般,但依然能流传开,并获得很大的读者情绪共鸣,更是诞生了很多“金句语录”,往往得益于作者的好文笔——正所谓,情节不够文笔凑,这样的作者不在少数,包括很多成名的作家。
其实作为小说,不管是情节好还是文笔好,只要好看就够了。
但是当小说改编为影视剧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前者往往能够通过表演以及声光电服化道的加持形成正向迭代,而后者则往往成为阻碍。
尤其是文笔好的作者亲自当编剧去改编自己的小说,甚至当导演去拍自己的小说,麻烦就大了,因为觉得自己写的情节哪哪儿都好,什么都不愿意去改变(往往也没法变,牵一发而动全身,除非重新写过),最后在拍摄时也只得过度倚重画面,浓妆艳抹,不见情节,只见情绪。
最终从艺术上来说失败是必然的,如此案例,不胜枚举,甚为可惜。
当然,这两年看到了很多倚重情节也会讲故事的导演对“轻故事情节,强文笔情绪”的小说进行了针对性改造和补强,结果也都很美丽,水平确实高不消说,更是有很好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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