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裡鄉召開馮振東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整改學習會

近日,交裡鄉黨委書記付春峰主持召開馮振東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整改學習會,參加會議的有全鄉領導幹部、村支書、各村第一書記,共57人。

會上鄉紀委書記袁高峰宣讀了中共宜川縣委印發的《關於開展馮振東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實施方案》通知,主要針對以下九點問題開展學習和整改:(一)深刻汲取忘記初心使命、奉行既當官又發財錯誤認識的教訓;(二)深刻汲取不講整治、毫無規矩意識的教訓;(三)深刻汲取毫不收斂、頂風違紀的教訓;(四)深刻汲取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教訓;(五)深刻汲取專橫霸道、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的教訓;(六)深刻汲取政商不清、甘於被“圍獵”的教訓;(七)深刻汲取漠視群眾利益、淪為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教訓;(八)深刻汲取以權謀私、以職牟利的教訓;(九)深刻汲取生活奢靡、自我放縱的教訓。

鄉黨委書記付春峰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鄉各機關各支部要深刻認識開展“以案促改”對改進黨風政風、嚴肅黨的紀律、淨化政治生態的重大意義,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細化措施安排,確實整改存在的問題。(二)夯實工作責任。全鄉各機關各支部要對照本方案,結合單位和本村工作實際,制定整改方案,細化任務要求,明確完成時限,壓緊壓實責任,切實把存在的問題都找出來改到位,確保起到汲取教訓、統一思想、凝聚力量、促進工作的作用。(三)

務求取得實效。全鄉各機關各支部對本方案明確的任務,要緊抓不放、從實抓起、從嚴把關,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防止“以案促改”流於形式。各機關各支部要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措施,對照“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列出存在問題清單,逐一整改,確保8月底前整改到位,發現對“以案促改”工作思想不重視、工作不紮實,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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