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明清明節紀律要求的通知

各自治縣、區黨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黨組(黨委、工委),各人民團體黨組:

  清明節將至,為切實抓好疫情防控下的正風肅紀工作,進一步完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治“四風”長效機制,推動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持續好轉,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清明節有關紀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禁組織聚集性祭掃紀念活動;

  二、嚴禁在道路、廣場、居民區、公園、綠地、風景區等公共場所,開展燒紙、燒香、拋撒紙錢、送燈等祭掃活動;

  三、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進行私人祭掃、踏青、探親訪友、相互宴請;

  四、嚴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進行祭掃或開展其他活動;

  五、嚴禁以祭祀為名,大操大辦,藉機斂財;

  六、嚴禁借祭掃之機,接受基層單位或管理、服務對象任何形式的吃請、遊玩等;

  七、嚴禁組織或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八、嚴禁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其他行為。

  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自覺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暫停祭掃服務的通告》,帶頭踐行家庭追思、網上祭掃等文明祭祀方式,帶頭推進移風易俗。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的教育提醒和監督檢查,堅決防止違規違紀行為發生。各級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嚴格遵守有關部門規定,積極動員海外鄉親、在外經商、務工等親屬暫不返鄉探親訪友、掃墓祭祖,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協助各級黨委(黨組)認真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主體責任,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過節不忘責任、過節不忘防控、過節不忘紀律。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節日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監督不力和頂風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通報一起,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要繼續堅持和完善重要節日值班、報告、約談提醒和督辦制度,對發生在清明節期間的重要問題線索或輿情熱點,要迅速反應,及時按程序報告處置。

  市紀委監委舉報電話:12388

  舉報網站:http://liaoning.12388.gov.cn/benxi/

  舉報信箱:中共本溪市紀委信訪室(郵編:117000)

  中共本溪市紀委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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