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ST金泰

股票代碼:600385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紫光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清華大學東門外(清華國際科技交流中心十層)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北京健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1號A棟5層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簽署日期:2020年4月2日

1、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簡稱“《15號準則》”)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制本報告書。

2、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3、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ST金泰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ST金泰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4、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5、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涵義:

第二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一)紫光集團有限公司

(二)北京健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權益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ST金泰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權益情況如下:

四、各信息披露義務人之間在股權、資產、業務、人員等方面的關係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健坤投資持有紫光集團49%股權,且健坤投資的控股股東趙偉國先生為紫光集團董事長。

第三節權益變動目的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是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於自身戰略發展需要,優化資源配置。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的持股計劃

信息披露義務人目前沒有減持計劃,若在未來12個月內有減持計劃,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節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次權益變動前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合計持有*ST金泰7,599,483股股份,佔*ST金泰總股本的5.1311%。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股,%

截至2020年【4】月【1】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合計減持股份【194,100】股,本次權益變動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合計持有上市公司7,405,383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00%。

二、股份權利限制情況

紫光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健坤投資持有的*ST金泰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被質押、凍結。

第五節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前六個月內,除前述交易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ST金泰股份的情況。

第六節其他重大事項

一、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本報告書已經按照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有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其他應當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七節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紫光集團、健坤投資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紫光集團、健坤投資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名單

二、備查文件的備置地點

以上文件備置於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紫光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偉國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北京健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北京健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附表

日期:2020年4月2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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