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暖曦-曾用名:劉鑫,7月法庭見】2017年12月20日,殺害我愛女江歌的凶手陳世峰在日本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心有萬萬般不甘,無奈中日法律不同,只能暫時接受日本法律的判決結果。我只能等陳世峰服刑20年後回國,再用中國的法律制裁凶手。2017年12月20日在東京的記者會上,我明確表示回國會

【劉暖曦-曾用名:劉鑫,7月法庭見】2017年12月20日,殺害我愛女江歌的兇手陳世峰在日本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心有萬萬般不甘,無奈中日法律不同,只能暫時接受日本法律的判決結果。我只能等陳世峰服刑20年後回國,再用中國的法律制裁兇手。2017年12月20日在東京的記者會上,我明確表示回國會起訴劉鑫(現更名 劉暖曦)。2019年10月28日,對劉暖曦的民事訴訟被法院受理立案。針對劉暖曦拒不接受法院傳票這一行為,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3月29日在人民法院報發佈公告送達。按照法律規定,在2020年7月初,法院將會如期開庭審理此案。兩年三個月餘,八百多個日日夜夜,發起一個民事訴訟本不該花費這麼漫長的時間,但自從東京庭審結束回國後,我遭受了很多無法言說的打擊、欺騙和無端的傷害,被迫走了很多曲折的彎路、花費了額外的時間、金錢和精力,承受了巨大的痛苦。2018年1月回國後第三天,我就經人介紹到上海見了律師,探討對陳世峰劉鑫追責的訴訟,溝通後與對方簽訂了合同,支付了律師費。之後對方提出要舉行“專家論證”,我通過多方瞭解,獲知“專家論證”費用高昂,且對訴訟本身沒有實際意義,於是予以拒絕。此後上海方面的律師停止了工作至今。2018年3月24日,是江歌在法政大學院畢業的日子,我受校方邀請參加江歌的畢業典禮,在日期間,我見了大橋君平律師,商討在日本方面調取證據。日方的證據想在中國法庭被認可,必須經過在日本的公證和中國駐日使館的認證。2018年10月15日,經過相關手續的辦理,我收到了經過公證和認證的陳世峰的刑事和民事判決書,並在網絡公開了要起訴劉鑫的消息。2018年11月份,經人介紹,就起訴劉鑫一案與青島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見面,在瞭解到我當時僅有的、也是全部的證據就是經過公證和認證的陳世峰刑事和民事判決書之後,該律師多次說“陳世峰要死刑”、“劉鑫要有事”、“要在青島中院立案”、“要為江歌討回公道”等等,抱著巨大的希望與信任我與這家律所簽約並支付律師費。隨後在辦案律師的要求下,到2019年8月,花費了近九個月的時間從日本方面補充證據。但在我國法律規定的民事訴訟三年期限將滿之際,律師仍未到法院立案,並在隨後的溝通中態度大變,之前的承諾全部推翻。這些令我莫名其妙的行為除了對我造成重大打擊和傷害之外,還白白耗費了九個月的寶貴時間和金錢,於是我與該律所解約。2019年10月,在媒體朋友的推薦下,我在北京找到了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主任黃樂平律師。@黃樂平律師 接手後安排律師團隊加班加點研究案卷,在江歌被害三週年前夕立案成功。之後,團隊律師再與日本方面聯繫補充證據,如今,在日本方面又補充的證據也已完成翻譯、公證、認證工作。從2017年江歌被害被公眾所知開始,劉暖曦以及網絡上支持她的人,例如“冷眼萌叔”、“特別調查員”等不斷髮信息刺激我,揚言要給我寄鴿子肉(因我對江歌的愛稱是小歌子),並用江歌的私信語音做成視頻公開在網上,惡毒的稱之為“芝麻開門”,寓意那扇斷絕江歌生路的家門,除夕夜、元宵節給我發微信,祝我全家團圓,清明節極盡惡毒的刺激我。說實話,劉暖曦想逼瘋逼死我的想法差點實現,我曾幾度想放棄自己的生命,多少次痛苦到無法自拔時,我一個人抱著愛女被害當天穿的沾滿鮮血的衣服,在淚水淹沒的心裡發誓,我要活下去,活下去為我愛女討還公道、捍衛我愛女的尊嚴!立案以後,之前說要和我對薄公堂的劉暖曦一直拒接法院傳票,所以法院進行了公告送達。另外,支持劉暖曦-劉鑫,長期對江歌和我進行造謠、侮辱、誹謗的幾個重要人物,我已訴諸法律,各個庭審有序進行著,有了判決結果我會告知大家。再次感謝大家1247天的關心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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