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清明節,“誌哀”“下半旗”我們必須要懂得的知識!

應學校的要求,給家裡兩頭神獸一起學習“下半旗”的知識,坦白講,自己也漲了知識。


2020年的清明節,“誌哀”“下半旗”我們必須要懂得的知識!

一、下半旗的源起

下半旗為當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種誌哀方式。當某個國家的重要領導人物逝世後,以下半旗表示哀悼。這種做法最早見於1612年。一天,英國船“哈茲·伊斯”號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時,船長不幸逝世。船員們為了表示對已故船長的敬意,將桅杆旗幟下降到離旗杆的頂端有一段距離的地方。當船隻駛進泰晤士河時,人們見它的桅杆上下著半旗,不知何意。一打聽,原來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長。到17世紀下半葉,這種誌哀方式流傳到大陸上,遂為各國所採用。從中不難看出,下半旗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至今已有近400年的歷史。


二、是“致哀”還是“誌哀”?

看到上圖時,特別和初二的孩子討論此處為何用的是“誌哀”,從我的認知領域,應該是“致哀”。從文字意義上看,“致”是送達的含義,“致哀”就是用語言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人某事的哀意,傳達的對象是確定的。而“志”是銘記、銘刻的含義,“誌哀”就是以某種方式或活動來哀悼,哀悼對象不確定,比“致哀”要嚴重,比如:下半旗誌哀。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致哀”是專指個別的某一次的哀悼行為,“誌哀”則是集體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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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誰“下半旗”?

根據《國旗法》第十四條規定,符合以下可以下半旗誌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

(四)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

截至目前,天安門廣場的國旗下半旗50次以上,其中30餘次係為中國國家領導人下半旗,17次為外國政治人物下半旗,1次為南聯盟使館被炸事件遇難記者,另外3次則是汶川地震、玉樹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國哀悼日。

2020年的春天,忽然一場的新冠肺炎,白衣天使們,你們聞令而動,逆行千里,毅然赴險,你們永遠是我們心中的英雄。感謝你們不畏艱險,用生命捍衛我們的安全,共和國旗幟的顏色因你們更加鮮豔,向英雄們致敬!

2020年4月4日10:00,全國和駐外使領館將為你們下半旗誌哀!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悼念我們在自然災害逝去的同胞,和逝去的親人。


四、如何下半旗?

下半旗,並不是將國旗降至旗杆的一半處,也不是直接把國旗升至旗杆的一半處。那麼,如何下半旗呢?

《國旗法》規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2020年的清明節,“誌哀”“下半旗”我們必須要懂得的知識!

哀悼日的意義在於紀念,在於“記住”。這是一個沉重但必需的儀式,我們在那默哀的三分鐘裡,在漫天鳴笛聲中感受那份喧鬧的寂靜。我們要哀悼,更要拿穩這根抗疫的接力棒,不辜負這麼多人的犧牲和付出。

感恩他們用生命守護生命! 祭祀英烈,讓恆久的力量與精神一直傳承下去! 願我們活著的每一個人都有一盞心燈! 願這燈光讓溫暖前行,讓善意傳遞!


2020年的清明節,“誌哀”“下半旗”我們必須要懂得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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