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殘疾人教育的政策有哪些?


我國對殘疾人教育的政策有哪些?

每個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來看看我國為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做了什麼:

我國堅決保障殘疾人的受教育權利,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教育作為國家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統一規劃,加強領導。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

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免收學費,並根據實際情況減免雜費。國家設立助學金,幫助貧困殘疾學生就學。

殘疾人教育,根據殘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一)在對殘疾人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時,加強身心補償和職業技術教育;

(二)依據殘疾類別和接受能力,採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三)特殊教育的課程設置、教材、教學方法、入學和在校年齡,可以有適度彈性。


我國對殘疾人教育的政策有哪些?

殘疾人教育方針

殘疾人教育,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以普及為重點的方針,著重發展義務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逐步發展高級中等以上教育。

國家舉辦殘疾人教育機構,並鼓勵社會力量辦學、捐資助學。

普通教育機構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人實施教育。
普通小學、初級中等學校,必須招收能適應其學習生活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普通高級中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高等院校,必須招收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入學,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拒絕招收的,當事人或者其親屬、監護人可以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有關部門應當責令該學校招收。

政府有關部門、殘疾人所在單位和社會應當對殘疾人開展掃除文盲、職業培訓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勵殘疾人自學成才。

國家有計劃地舉辦各級各類特殊教育師範院校、專業,在普通師範院校附設特殊教育班(部),培養、培訓特殊教育師資。普通師範院校開設特殊教育課程或者講授有關內容,使普通教師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識。
特殊教育教師和手語翻譯,享受特殊教育津貼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和扶持盲文、手語的研究和應用,特殊教育教材的編寫和出版,特殊教育教學用具及其他輔助用品的研製、生產和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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