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2日,十一届昆明市委第十一轮巡察7个巡察组已完对11个单位党组织的进驻工作,十一届昆明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面展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一届昆明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将对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含直管代管单位)、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综合保税区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开展专项巡察,对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协商沟通。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重要讲话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等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工作安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作了动员讲话,对开展好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市委社会治理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会。
据悉,昆明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除开设巡察来信来电来访渠道外,市委巡察组还开通了“昆明巡察问题反映直通车”,每一家单位单独对应一个二维码,广大干部群众还可通过二维码扫码反映问题。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昆明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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